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荔湖街道三联村等地块)的批复》(穗规划资源增函〔2023〕517号),《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荔湖街道三联村等地块)》业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3月31日
三、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规模原因
为保障增天高速补征地块建设需要,荔湖街道三联村、荔湖街道西瓜岭村、朱村街道山田村、中新镇慈岭村不符合现行土规面积12.0320公顷,拟使用预支建设用地规模,以满足项目整体落地建设的需要。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项目落实地块位于荔湖街道三联村、荔湖街道西瓜岭村、朱村街道山田村、中新镇慈岭村,共3个地块,总面积12.0320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4.6635公顷(其中耕地1.1113公顷)、建设用地6.6007公顷、未利用地0.7678公顷,不涉及“三区三线”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
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不突破上级下达增城区各项建设用地指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减少。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涉及镇街及相关部门的意见,预留规模使用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