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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海废弃矿坑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规划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2022-04-08 来源: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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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广东省深圳市、广州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批复的通知》(粤自然资权益〔2021〕163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1〕1805号)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派潭镇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有关工作的函》,我局组织专家对《森林海废弃矿坑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规划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执法科书面反映。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20—82629822

  附件:《森林海废弃矿坑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规划方案》专家评审会意见.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