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棠厦垃圾填埋场项目)的批复》(20216210),《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棠厦垃圾填埋场项目)》业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批准时间:2021年11月11日
三、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规模原因
棠厦垃圾填埋场项目拟用地范围内有1.9075公顷用地不符合现行土地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使用市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以满足项目落地建设的需要。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项目落实地块位于荔城街道棠厦村,共涉及5个地块,总面积1.9075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9003公顷,未利用地0.0072公顷,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三)使用预留规模总结
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不突破上级下达增城区各项建设用地指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减少。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涉及镇街及相关部门的意见,预留规模使用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