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广州市提出建立“片区—组团—功能单元—规划管理单元”四级空间管控体系,实现规划编制从“自上而下”向“共编共用”的转变,按照街道/村界限、天然的地理界限、交通分区等划定原则,划定增城区规划管理单元,现对增城区规划管理单元开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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