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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塘镇新何村市头社综合整治(微改造与局部拆除重建相结合)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0-05-27 来源: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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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镇人民政府:

  你镇《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新何村市头社综合整治(微改造与局部拆除重建相结合)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改造范围

  新何村市头社综合整治(微改造与局部拆除重建相结合)项目已纳入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库。该项目位于新塘镇旧城中心区,改造范围76.181亩,纳入标图建库范围面积50.271亩,图斑编号44018300090、44018300093。其中拆除重建的沙古了(土名)9.973亩地块东至友谊街、南至107国道、西至荔新公路、北至汇创停车场;微改造66.208亩地块东至细庙社,南至西街居委旧城区,西至群星村,北至朝市社。

  二、基本情况

  (一)人口户籍

  新何村市头社总人口582人,其中拆除重建地块涉及55户、285人。

  (二)房屋现状

  拆旧范围内涉及现状房屋共61栋,总建筑面积9451.41㎡,其中:村民住宅54栋、总建筑面积7989.34㎡,均有合法证明文件,集体物业7栋、总建筑面积1462.07㎡,均为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无证建筑。

  三、改造方式和改造主体

  同意该项目按照综合整治(微改造与局部拆除重建相结合)方式实施改造,其中位于沙古了(土名)的9.973亩地块,通过拆除重建方式,由政府征收储备后公开出让实施改造;位于新塘大道南面66.208亩地块,通过微改造方式,由政府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开展改造。改造主体是新塘镇人民政府。

  四、改造规划

  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19〕17859号,拆除重建地块的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5812.7㎡,代征道路及防护绿地835.69㎡,总建筑面积≤46502㎡,容积率≤8.0。拆除重建地块复建安置总建筑面积为13412.5㎡,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400㎡,商业建筑面积3012.5㎡。

  五、改造成本

  拆除重建地块改造成本按照《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新何村市头社综合整治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补偿标准核算,由新塘镇人民政府根据项目进度直接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

  微改造地块改造资金500万元,由新塘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实施方案后直接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

  六、其他

  (一)新塘镇人民政府应严格《广州市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指引》(穗更新函〔2018〕677号)规定自行开展微改造地块项目实施,并组织项目验收。

  (二)本批复印发后生效,补偿安置协议在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3年内仍未达到拆除重建地块内80%以上权属人签约比例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当重新报批。

  此复。

  增城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