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三宗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已经2019年增城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城市更新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本次公示中所有面积最终均以宗地权属红线面积为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广州市先科农业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德俊锻压有限公司连片政府收储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地块位于朱村街朱村村沙院(土名),总用地面积50961.4平方米(折合76.44亩),其中:
1.广州市先科农业有限公司土地证号为增国用(2006)第B0300077号,用地面积20854.7平方米,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18511.69平方米(图斑编号为44018300252),未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2343.01平方米。
2.广州市德俊锻压有限公司土地证号为增国用(2008)第B0300083号,用地面积30106.7平方米,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29260.33平方米(图斑编号为44018300252),未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846.37平方米。
现拟通过政府收储、公开出让、收益分成方式实施改造,具体实施范围和内容以用地规划条件为准。土地权属人按照规划确定的新用途适用《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号)的规定予以补偿。
(二)广州翔骏铜业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益兆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连片政府收储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地块位于增城区朱村街山田村双孖山,总用地面积91506平方米(折合137.26亩),其中:
1.广州翔骏铜业有限公司土地证号为增国用(2009)第B0300092号,用地面积85953平方米,因地铁建设已征收补偿面积为2269.59平方米,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78896.64平方米(图斑编号为44018301229),未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4786.77平方米。
2.广州市益兆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原申请人增城市松田实业有限公司)土地证号为增国用(2005)第C0300010号,用地面积5553平方米,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3297.65平方米(图斑编号为44018301229),未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2255.35平方米。
现拟通过政府收储、公开出让、收益分成方式实施改造,具体实施范围和内容以用地规划条件为准。土地权属人按照规划确定的新用途适用《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号)的规定予以补偿。
(三)强荣玻璃制品(广州)有限公司、增城市宝兴制衣有限公司、增城市云超化工有限公司、增城市保美德塑胶五金制品厂、广州市增城永福汽车附件厂连片政府收储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地块位于朱村街凤岗村驳背(土名),总用地面积46575.6平方米(折合69.86亩),其中:
1.强荣玻璃制品(广州)有限公司土地证号为增国用(2004)第B0300011号,用地面积18022.2平方米,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12949.32平方米(图斑编号为44018301902),未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5072.88平方米;
2.增城市宝兴制衣有限公司土地证号为增国用(2005)第B0300064号,用地面积4856.02平方米,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3513.96平方米(图斑编号为44018300244),未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1342.06平方米;
3.增城市云超化工有限公司土地证号为增国用(2005)第B0300065号,用地面积5964平方米,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4566.84平方米(图斑编号为44018301903),未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1397.13平方米;
4.增城市保美德塑胶五金制品厂土地证号为增国用(2005)第B0300057号,用地面积8866.7平方米,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7031.43平方米(图斑编号为44018300244),未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1835.27平方米;
5.广州市增城永福汽车附件厂土地证号为增国用(2005)第B0300066号,用地面积8866.7平方米,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面积7048.87平方米(图斑编号为44018300244),未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面积1817.8平方米。
现拟通过政府收储、公开出让、收益分成方式实施改造,具体实施范围和内容以用地规划条件为准。土地权属人按照规划确定的新用途适用《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号)的规定予以补偿。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天,自2019年6月17日起至2019年7月1日止。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82660213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
如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19年7月1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予以批复。
特此公示。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