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增城市镁特有限公司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地块位于荔城街荔城大道251号,用地面积7463平方米(合计11.19亩,以国土测绘红线为准),产权证号为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第10208479号,产权人为增城市镁特有限公司,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图斑编号为44018301116)和2018年城市更新年度实施正式计划项目,改造方式为自行改造,拟改造土地用途为商业,具体实施建设以规划审批为准。
(二)广州珀明尼克琥珀有限公司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地块位于石滩镇三江第一工业区西水氹(土名),用地面积24664.8平方米(合计36.99亩,以国土测绘红线为准),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增国用(2003)第B0500059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广州珀明尼克琥珀有限公司,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图斑编号为44018300237)和2018年城市更新年度实施正式计划项目,现拟通过政府收储、公开出让方式,按二类居住用途进行改造。土地权属人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的规定计算土地补偿款和补偿奖励。
(三)广州峰光摩托车有限公司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地块位于永宁街叶岭村彭屋冚,用地面积147296平方米(合计220.944亩,以国土测绘红线为准),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增国用(2011)第B0401956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广州峰光摩托车有限公司。其中85279.97平方米(以国土测绘红线为准)在“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图斑编号为44018300237,已列入2018年城市更新年度实施预备计划项目、2018广州市土地储备计划项目,现拟通过政府收储、公开出让方式,按二类居住用途进行改造,85279.97平方米由土地权属人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的规定计算土地补偿款和补偿奖励。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天 ,自2018年5月15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止。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82660213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
如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18年5月18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予以批复。
特此公示。
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