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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2019年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批前公示

2019-09-11 来源: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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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六宗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已经2019年增城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第六、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城市更新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广州市元建建材有限公司旧厂房政府收储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地块位于增城区增江街纬六路3号,总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折合30.00亩,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红线面积为准),不动产证号为: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17387、10217389号。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面积19767.11平方米(折合29.65亩,图斑编号为44018301862),现拟通过政府收储、公开出让方式实施改造。土地权属人按照规划确定的新用途适用《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号)的规定予以补偿(具体面积以宗地示意图面积为准)。

 

  (二)增城市新塘宇发塑胶有限责任公司旧厂房政府收储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地块位于新塘镇新沙大道北49号,总用地面积43044.6平方米(折合64.57亩,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红线面积为准),土地证号为:增国用(2004)第B0400282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7047、10207048、10207049、10207050、10207051、10207052、10207053号。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面积42878.65平方米(折合64.31亩,图斑编号为44018300098),现拟通过政府收储、公开出让方式实施改造。土地权属人按照规划确定的新用途适用《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号)的规定予以补偿(具体面积以宗地示意图面积为准)。

  (三)增城市中泰物资有限公司旧厂房政府收储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地块位于石滩镇长岗岭公路左侧,总用地面积36586平方米(折合54.88亩,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红线面积为准),不动产证证号为: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18984号。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面积34899.82平方米(折合52.35亩,图斑编号为44018300224),现拟通过政府收储、公开出让方式实施改造。土地权属人按照规划确定的新用途适用《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号)的规定予以补偿(具体面积以宗地示意图面积为准)。

  (四)广州市隆诚塑料有限公司旧厂房政府收储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地块位于正果镇正果大道163号,总用地面积50457.5平方米(折合75.69亩,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红线面积为准),土地证号为:增国用(2013)第GY000836号。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面积50180.54平方米(折合75.27亩,图斑编号为44018300299),现拟通过政府收储、公开出让方式实施改造。土地权属人按照规划确定的新用途适用《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号)的规定予以补偿(具体面积以宗地示意图面积为准)。

  (五)荔城昶峰五金机械厂、广州市秋鹭服装有限公司、广州锐锋模具有限公司等连片旧厂房政府收储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地块位于荔城街三联工业园,总用地面积47716.1平方米(折合71.57亩,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红线面积为准),土地证号为:增国用(2005)第B0100323号、增国用(2001)第C0100129号、增国用(2005)第B0100322号、增国用(2005)第B0100240号。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面积42655.8平方米(折合63.98亩,图斑编号为44018301906、4401830148),现拟通过政府收储、公开出让方式实施改造。土地权属人按照规划确定的新用途适用《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号)的规定予以补偿(具体面积以宗地示意图面积为准)。

  (六)广州增立钢管结构股份有限公司旧厂房政府收储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地块位于石滩镇顾屋村平岭,总用地面积48637.9平方米(折合72.96亩,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红线面积为准),土地证号为:增国用(2014)第GY000990号、增国用(2014)第GY000991号、增国用(2014)第GY000992号。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面积47772.24平方米(折合71.66亩,图斑编号为44018301193),现拟通过政府收储、公开出让方式实施改造。土地权属人按照规划确定的新用途适用《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号)的规定予以补偿(具体面积以宗地示意图面积为准)。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天,自2019年9月11日起至2019年9月25日止。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82660213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

  如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19年9月25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予以批复。

  特此公示。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