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关于涉案取保候审保证金和暂扣款处理的公告
增公〔2023〕30号
我分局在前期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应当发还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和涉案暂扣款(详见附件)已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但至今仍无人前来办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对上述涉案款项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个月,请当事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办理领取手续,逾期不领取的,我分局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姚警官、邓警官,联系电话:020-32858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