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规范行车秩序,交警部门新增了八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拍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交警部门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这批设备将于2019 年10月1日开始投入使用,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新增“电子警察”具体位置如下
序号 |
执法拍摄位置 |
抓拍类型 |
1 |
荔城街增城大道增城宾馆路段 |
违法停车 |
2 |
荔城街光明路路段1 |
违法停车 |
3 |
荔城街光明路路段2 |
违法停车 |
4 |
荔湖街爱民大道路段 |
违法停车 |
5 |
增江街增江大道北工业路口路段 |
违法停车 |
6 |
增江街增江大道北1978创意园路段 |
违法停车 |
7 |
增江街增江大道南增江商业广场路段 |
违法停车 |
8 |
新塘镇广深大道西新好景路段 |
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