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关于2025年第一批涉案车辆处理的公告
增公〔2025〕8号
我分局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依法扣押了一批涉案车辆(详见附件),现相关案件已侦查终结。前期,我分局已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通知当事人,但至今仍无人认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现对相关涉案车辆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个月,请当事人携带车辆合法证件、权利凭证、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办理领取手续,逾期不领取的,我分局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2024年12月30日
(联系人:曾警官、高警官,增城区公安分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地址:增城区石滩镇荔三公路730号,联系电话:020-32858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