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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风面对面(区来穗局)

    2018-05-25 来源: 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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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局长梁少辉
    做客“作风面对面”节目


    结合实际探索实践 促进来穗人员融入我区社会


      近日,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来穗局”)局长梁少辉做客“作风面对面”节目,与广大街坊面对面沟通交流,倾听百姓声音,接受投诉建议,现场答疑解惑。

      截至今年4月25日,我区系统登记在册的来穗人员共59.78万人,主要来自广东省其它市、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江西省、湖北省,集中分布在新塘镇、永宁街、荔城街、石滩镇等镇街,其中大部分以务工为主,多数从事手工制造业。

      为做好来穗人员管理服务,区来穗局结合增城实际不断探索实践,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来穗人员全方位融入我区社会。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相关政策的宣传实施;统筹协调并具体实施积分入户、积分入学工作;组织协调来穗人员行业评优推先工作;协调构建和完善来穗人员公共服务体系;收集、登记、统计和分析全区来穗人员出租屋有关信息及其信息化建设;接受委托,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出租屋税收征管、来穗人员计划生育、居住证办理发放、出租屋安全隐患巡查告知和整治等工作;指导考核各镇街来穗人员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和出租屋管理员队伍建设。目前,我区11个镇街均建立了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设立了42个社区(村)服务站,完善了三级服务管理架构,建成了一支600多人的出租屋管理员队伍。

      此次“作风面对面”节目,聚焦来穗人员服务需求、房屋租赁、工作人员作风建设、积分入户等与来穗人员息息相关的问题。

      焦点问题:积分入户

      问题:入户广州是来穗人员最关心的问题,我区有何相关政策?

      梁少辉:我区通过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构建了来穗人员凭积分高低梯次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和质量水平。今年7月1日起将实行《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新规,届时相关手续将会简化许多。

      实际上,积分制入户只是入户广州的8个渠道(引进人才类、国(境)外人员回国定居类、家庭团聚类、政策性安置调配类、收养入户类、恢复户口类、不可市内迁移的集体户口类以及积分制入户)之一,作为入户的兜底政策,是为长期在广州工作生活而又未能符合人才引进等条件的来穗人员打开一个通道。来穗人员应结合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渠道申请入户广州。

      焦点问题:作风建设

      问题一:记者致电多个镇街来穗中心咨询,发现不同工作人员的口径不一,且在记者咨询多个问题后,工作人员均表示很忙,希望记者到办事窗口详细咨询。这反映出什么问题?如何才能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梁少辉:这几名工作人员回答问题时口径不一,反映出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一是工作人员培训不到位,业务知识不过关,未能很好地解答群众的问题;二是基层管理工作不到位,工作人员对解答群众问题没有足够耐心。

      在“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面,永宁街来穗中心创新服务管理方式就是一个范例。永宁街来穗中心在全市率先研发出“永宁出租屋”微信公众号,就是为了打造“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群众通过该微信公众号相关功能上传资料,工作人员审核后,群众只需到办事窗口跑一次即可完成业务办理,既能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又可避免群众以往多次跑的不便。这些便民服务措施的研发和推广,是我们在创新服务管理方式方面一直努力的方向。

      问题二:在多个镇街来穗中心,记者发现有些工作人员没有穿制服,有的则没有持证上岗。对于这些工作人员,有何具体要求?

      梁少辉:窗口工作人员主要是提供咨询服务、办证服务及积分制服务。我们一贯要求所有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注意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不推诿职责、不回避问题,注意仪容仪表,穿着工作服,保持良好形象。

      为了提升出租屋管理员的履职能力,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工作目标,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推进出租屋管理员统一职责、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服装。二是加大出租屋管理员培训力度,多渠道组织开展全区性的综合素质提升及专项业务培训,区、街(镇)在此基础上逐级开展培训,提升出租屋管理员的工作效能。三是进一步明确出租屋管理员工作职责,加强对他们工作绩效的考核,以期更高效发挥已有队伍的作用,弥补配备人员不足的短板。

      焦点问题:服务需求

      问题一:在办理居住证的过程中,不少来穗人员都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你如何看待这些问题?有什么解决办法?

      梁少辉: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以及《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要求,凡是在我区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人员,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中心申领《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街(镇)来穗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来穗人员在办理居住证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来穗人员对办证政策规定及流程不了解,引起误解与不满;二是个别工作人员办证不规范,没有一次性告知相关手续,甚至有违规办理居住证的现象;三是对所持居住证即将到期的来穗人员,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提醒前往签注。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居住证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方式,提升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政策在来穗人员中的知晓度。二是强化便民措施,实行错峰上班制度,出租屋管理员夜间上门登记居住信息。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内容包括新的办证政策、服务态度及举止礼仪等方面。

      目前,全市各区都统一使用由市来穗局开发的“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自2017年5月正式使用,功能正在进一步完善中,我局将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建议在系统上增加短信提醒功能,方便来穗人员办事。

      问题二:积分入学是很多来穗人员非常关心的问题,区来穗局在这方面承担着什么职能?

      梁少辉:在积分入学方面,我局主要承担以下职能:一是草拟、修改《实施细则》呈区人民政府审议,汇编积分细则和办理指南;二是升级改造积分审核系统,对相关审核部门和镇街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三是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疑问;四是指导各镇街来穗中心受理点开展积分申请入学工作;五是整理积分申请入学系统数据,汇总报名情况;六是公示积分分数和学位,配合区教育局做好学位分配。

      问题三:区来穗局有没有针对积分入学政策进行宣传?如何宣传?

      梁少辉:为让更多来穗人员了解今年的积分入学政策,我局联合区教育局采取多渠道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面知晓率。一是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第一时间发布了《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简称“《实施细则》”)及其政策解读。二是在区来穗局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实施细则》和积分项目积分细则、办理指南、政策变化、注意事项和家长提醒等信息,同时引导电话咨询的群众关注区来穗局微信公众号,让他们及时看到最新消息。三是在《增城日报》以专版形式刊登《实施细则》重要信息摘要及其解读,并将该期报纸分发到各镇街来穗中心和教学指导中心,由管理员在每个村(居)宣传栏上张贴,教学指导中心则分发给各小学和幼儿园进行张贴。四是联合区教育局印发了2.5万份《广州市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宣传手册》分发到各镇街来穗中心、教学指导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求教学指导中心将其分发到各小学、幼儿园,派发给来穗家长,并由来穗家长签名确认已领取宣传手册。

      问题四:根据近两年数据显示,仍有约20%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无法获得积分入学学位。对于这些家庭,有何措施保障他们的权益?

      梁少辉:我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并不能覆盖所有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相关规定,对达不到积分入学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户籍地有监护人的建议回乡就读,没有监护人的建议就近选择入读我区民办学校。

      问题五:要留住人才,好的服务是必须的。下一阶段,区来穗局在服务来穗人员方面有何新举措?

      梁少辉:区来穗局在服务来穗人员,尤其是来穗人才方面,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宣传政策,宣传好凭居住证享受公共服务这一服务理念,宣传好居住证的多种好处和便利。二是留住人才,解决好他们子女的教育问题,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公办学校统筹,同时积极调研提出建议,让政府多建学校,提供更多学位。三是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四是整合政府、社会资源,多元开展融合行动,丰富来穗人员精神文化生活。五是发挥党建作用,引导来穗人员参与社区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焦点问题:房屋租赁

      问题一:安心居住是来穗人员获得归属感的首要条件,管理出租屋是区来穗局的重要职能之一。那么,房屋出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目前我区出租屋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

      梁少辉: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9条规定,房屋出租一般要满足三个条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其它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结构安全、符合消防安全标准,三者缺一不可。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营商环境的改善,我区出租屋数量连续增城,目前我区出租屋总数为7.84万栋44.08万套,主要集中分布在中南部镇街,以新塘镇、永宁街、荔城街、石滩镇为主,其中新塘镇数量最多,约占全区出租屋数量的73.16%。

      问题二:根据相关规定,出租房屋需要登记备案,但现实中却有不少屋主不主动备案,对此有何规范措施?

      梁少辉: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变更合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对于部分出租屋屋主不配合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特别是出租屋屋主的知晓度。二是强化出租屋日常巡查,发现没有按要求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及时督促屋主履行其义务。三是经多次督促仍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屋主限期补办登记备案手续,自然人逾期不补办的,处以50元罚款;法人或其它组织逾期不补办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问题三:日常巡查出租屋时,哪些问题比较突出?怎么处理?

      区来穗局副局长成伯金:在出租屋管理员日常巡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中,以消防安全隐患为主,如没有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电动车违规充电、使用大功率电热棒等。据统计,2017年由各镇街来穗中心告知相关部门查处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占总数的90%以上。

      当出租屋管理员在巡查中发现出租屋涉嫌存在安全隐患时,会立即督促屋主或承租人自行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合格或屋主、承租人不配合整改的,向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出租屋管理员上门复查时,若该出租屋问题仍未整改,出租屋管理员将做好巡查记录,并对现场隐患处和出租屋门牌号进行拍照。镇街来穗中心对出租屋管理员复查发现限期内仍未整改的隐患问题,将通过我区自行研发的“网上告知系统”告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问题四:大多数出租屋都是登记在册的,为什么还会存在这么多安全隐患?

      成伯金:我区出租屋数量多、情况复杂,全区共登记在册的出租屋共44.08万套。这些出租屋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出租屋总量大,由于出租屋管理员配置相对不足和工作责任心的问题,一些出租屋巡查不到位。二是一些出租屋屋主(代理人)、承租人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受利益驱使,导致一些安全隐患问题反复出现。三是来穗人员流动性较大,对他们的消防宣传教育难以做到全覆盖。这说明出租屋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我们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持而不息地开展各项整治工作。

      问题五:在整治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方面,区来穗局有无一些行之有效的举措?

      成伯金: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整治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一是开展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出租屋“八查”、加强出租屋日常巡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重点排查整治易引发事(案)件的治安、消防、燃气、结构等隐患问题,通过登记造册、自行整改、督促整改、告知执法、上报处理等措施,实现消防安全隐患闭环整改。二是加强消防业务技能培训,邀请公安机关派员专门就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进行授课,提高出租屋管理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技能。三是配合公安机关查处违法违规的出租屋屋主(代理人)和承租人。四是强化出租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出租屋消防知识,结合火灾事故案例,加强对出租屋业主和承租人的安全防范意识。

      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目前我区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落实出租屋综合整治工作措施,保障出租屋屋主和承租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点评

      多措并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作风点评员 冼润霞

      区来穗局是一个特殊的部门,其特殊性来自其服务对象——来穗人员。虽然对象很单一,但服务却很广泛。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特别指出,要拓展外来人员参加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为此,区来穗局未来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也可依照这条路来走。在此,对区来穗局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工作队伍业务水平;二是整合信息资源,让信息多跑路,让来穗人员少跑腿;三是想方设法增强来穗人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让来穗人员的心态从“客人”到“主人”发生转变;四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和服务架构,联动社区、政府部门,调动来穗人员的主动参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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