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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专家座席:增城区教育机构办学指南一线达(增城区教育局)

    2024-04-26 来源: 增城区12345热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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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引导增城区内教育培训机构良性发展,规范化便利化教育机构设立,增城区12345热线中心于4月24日开展第10期“企业服务专家座席”活动,邀请教育行业业务骨干在线为来电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操作指导等“一体化、一口清”的精准服务,让难事好办、快办、办成。

      一、接电时间

      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9:00至12:00,14:00至17:00

      二、接电单位

      区教育局

      三、受理范围

      本区内机构办学许可受理等相关事项。

    20240424第十期企业专家座席2.jpg

      四、提问内容及答复内容

      1.市民表述孩子是荔城街户籍,现就读荔城街某公办学校,孩子的父亲是一名教师,咨询荔城街小升初是否能选择学校的问题。

      根据以上问题,回复如下: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增城区教育部门和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进行招生。根据《2023年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具有增城区户籍且在户籍地段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公办小学统一报名,由属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读公办初中。凡在我区升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为其统筹安排学位。具体办法由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故不存在父亲是一名老师就可自主选择入读学校的说法。当年的招生政策,敬请以教育行政部门官方公布为准。感谢您对增城教育的理解与支持!(承办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 市民反映其孩子是外市户籍,在永宁街有房产,是否可以入读永宁街公办学校的问题。

      根据以上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增府办规〔2022〕3号)精神,符合以下条件的:(1)非广州市户籍在我区居住(在增城区内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创业)的内地居民;(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 (“满 1 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4)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已有核定积分”。符合上述条件的来穗人员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起始年级 (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申请人需严格按照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申请我区学位。感谢您对增城教育的理解与支持!(承办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3. 市民反映其孩子是越秀区户籍在越秀区,因市民需要调到朱村街工作,希望孩子能在朱村街入读公办小学的问题。

      根据以上问题,回复如下:根据《2023年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须一致的原则。“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权属资料、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地址一致。根据市民的描述,朱村街没有房产,也没有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户籍是在越秀区。故市民的适龄儿童暂时不符合条件申请入读我区朱村街的公办小学。当年的招生政策,敬请以教育行政部门官方公布为准。感谢您对增城教育的理解与支持!(承办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4.市民反映在永宁街已有核定的积分,咨询2024年积分入学的开放时间以及流程的问题。

      根据以上问题,回复如下:关于2024年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工作方案仍未正式公布。欲想了解我区今年的积分制入学的具体报名流程和细则。敬请市民留意关注“平安增城”微信公众号或者登录“增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和获取更多的积分制入学信息。感谢您对增城教育的理解与支持!(承办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5. 市民反映居住在永宁街,是外市户籍,咨询积分入学的问题。

      根据以上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增府办规〔2022〕3号)精神,符合以下条件的:(1)非广州市户籍在我区居住(在增城区内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创业)的内地居民;(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 (“满 1 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4)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已有核定积分”。符合上述条件的来穗人员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起始年级 (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申请人需严格按照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申请我区学位。感谢您对增城教育的理解与支持!(承办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6. 市民反映其一家是居住在新塘镇,属“人户一致”,咨询购买房产平方的大小是否会影响适龄儿童入学的问题。

      根据以上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须一致的原则。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具有广州市户籍“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可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为其统筹安排学位,具体细则由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故不会影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感谢您对增城教育的理解与支持!(承办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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