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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收入水平,充分发挥最低工资的保障作用。我局草拟了《关于调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起草报送审查程序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与过程
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1月3日,区人社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序号
意见主要内容
采纳情况
1
因消费水平较高,建议提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提高至3500元/月或以上。
不采纳,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的规定,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的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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