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当前位置:

反映公共场所环境卫生问题

诉求主题
受理编号 留言时间 处理状态
反映公共场所环境卫生问题
0824081917065****** 2024年08月19日 处理完毕
类型
咨询
诉求内容

市民反映其发廊的卫生证过期,现需要了解续期的办理地点。希望相关部门告知其前往什么地方办理续期。

图片附件
回复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监督所
回复时间
2024-08-20 09:43:30
回复情况

您好,现对您咨询的事项作出指引和解答。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粤卫规【2019】9号)规定,卫生许可证过期,要重新办证。办证地址为: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楼综合受理窗口或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新大道9号南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政务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20-82629803。感谢对卫监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卫生监督所)

回复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