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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主题 |
受理编号 | 受理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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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残疾人补助问题 |
0821032716072787701 | 2021年03月27日 | 处理完毕 |
类型 |
咨询 |
诉求内容 |
市民代替三级残疾的母亲咨询,残疾人康复资助补贴是否为每年发放一次,同时本市残疾人是否有其他补贴下发。希望指引告知。 |
图片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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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增城区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1-03-29 10:11:11 |
回复情况 |
经与市民沟通,市民需咨询残疾人“两项补贴”事宜。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对象是:1、具有广州市户籍;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重度残疾人及3-4级的非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3、持有1-4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申请对象为:1、具有广州市户籍;2、低保家庭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社会残疾人;3、低保家庭户中持有残疾军人证或伤残人民警察证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 据市民反映,其母亲是三级肢体残疾,不是低保家庭,因此不符合条件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如有疑问,可咨询增城区残联办公室,联系电话82749375。 |
回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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