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主题 |
受理编号 | 留言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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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许可问题 |
0719110714022418601 | 2019年11月07日 | 处理完毕 |
类型 |
咨询 |
诉求内容 |
市民反映其欲在增城区开设一间药店,但不清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开办。 |
图片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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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增城区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9-11-08 16:30:20 |
回复情况 |
开设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许可事项有关标准: 1、《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事项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通过系统自动获取) 3、《企业基本信息一览表》 4、《企业人员情况一览表》及其学历证明、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及其在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备案凭证 5、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平面布局图必须注明详细地址、使用面积及药品分区情况并标明尺寸及比例) 6、营业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经营场地为自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经营场地为租赁的,提交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 和房屋租赁合同;无法提交有效产权证明的场所,经营者可凭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市场开办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或部门出具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证明》 7、《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文件体系目录一览表》;《企业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情况表》;《企业计算机系统管理情况表》 8、《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和冷链品种情况表》;《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查表》 9、申请材料真实性的保证声明 10、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办理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本人,需提交《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服务厅,咨询电话:82620681 |
回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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