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主题 |
受理编号 | 留言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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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就业补贴问题 |
0819062777896401 | 2019年06月27日 | 处理完毕 |
类型 |
咨询 |
诉求内容 |
市民咨询增城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1号)【政策解读】》内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如何申请流程。 |
图片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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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增城区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9-07-02 15:53:01 |
回复情况 |
市民咨询增城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1号)【政策解读】》内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如何申请流程(穗12345转字第0819062777896401号),根据我区就业中心职能,答复如下: 7月1日,我中心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市民,并向其讲解关于灵活就业补贴的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市民本人听后表示清晰明白。 因市民咨询关于灵活就业补贴的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的指引政策文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促进就业政策项目办理程序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3号)于2019年6月28日才正式下发的,现我中心根据文件,将相关申请流程指引如下: 一、申领对象 广州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登记失业人员: 1、女:40-50周岁;男:50-60周岁。 2、经残疾登记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属于低收入家庭成员的。 4、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 5、属单亲家庭需抚养子女一方的。 6、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指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之一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 8、经市政府同意后确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领条件 1.申领人办理了失业登记,并在失业登记有效期实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 2.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三、申领期限 申请人于季后第1个月的20日前(即1月、4月、7月和10月)向户籍所在镇(街)劳动所申请。 四、补贴发放 办理成功后,补贴资金划入个人社保保障卡账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依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按每月600元/月给予申请人,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 |
回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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