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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70075202797/2021-0004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6-01
名称: 关于做好“奋战三百天、全力保畅安”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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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奋战三百天、全力保畅安”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2  浏览次数:-

       根据《“奋战三百天 全力保畅安”中新镇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我镇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力度,确保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率戴95%以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物业小区、企业工厂、在建工地等

  (一)党政机关

  一是出入政府大院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必须带安全头盔。

  二是发现“未戴头盔”的,门卫进行实名登记,要求驾乘人员购买头盔或家属送来头盔后才给予放行。

  (二)学校、幼儿园

  一是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安排一定数量的教师或家长义工队,充分利用上、下学时间段,身穿交通劝导反光衣、群防群治红袖章,手拿停车指示牌,头戴小红帽等,在学校、幼儿园门口进行交通劝导。同时,在学校门口设置大喇叭,每天上、下学时间段播放交通安全“一盔一带”宣传广播。

  二是通过学校、幼儿园发动家长,要求家长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时,家长和学生同时戴安全头盔。

  三是发现未带安全头盔的学生及家长,值守的教师务必上前进行实名登记,要求家长和学生购买头盔或家属送来头盔后才给予放行。

  四是所有学校、幼儿园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一盔一带”主题班会。

  五是所有学校、幼儿园在单位出入口显眼的地方,制作且安装交通安全宣传栏,同时及时更新宣传栏的宣传内容。

  六是学校、幼儿园每天统计上岗人数、劝导人数、整改人数、张贴海报数量、穿着交通劝导反光衣件数等,通过水印相机拍照后汇报镇教育指导中心。

  (三)企事业单位(七站八所、医院、银行、邮政、通信等)

  一是门卫安保人员身穿交通劝导反光衣、群防群治红袖章,手拿停车指示牌,头戴小红帽等,门卫安保亭设置大喇叭,播放交通安全“一盔一带”宣传广播,同时对出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一盔一带”劝导。

  二是出入七站八所、医院、银行、邮政、通信等部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必须戴安全头盔。

  三是发现未带安全头盔的,门卫务必进行实名登记,要求驾乘人员购买头盔或家属送来头盔后给予放行。

  四是七站八所、医院、银行、邮政、通信等部门在单位出入口显眼的地方,制作且安装交通安全宣传栏,同时及时更新宣传栏的宣传内容。

  (四)行政村(社区)

  一是每天上午7时30分-8时30分和下午5时-6时等时间段,至少由1名村“三委”干部,组织联防队员、合作社干部、党员等3名以上人员,统身穿交通劝导反光衣、群防群治红袖章,手拿停车指示牌,头戴小红帽等,对行政村(社区)出入口开展值守及交通劝导。同时将劝导图片通过水印相机拍照后,上传到村(社区)工作交流群。

  二是村民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入村路口时,必须戴安全头盔,发现“未戴头盔”的村民,务必进行实名登记。每周一在村委公示栏张贴上周未落实“一盔一带”村民名单,并进行通报。

  三是村(社区)利用农村广播系统,坚持每天播放交通安全“一盔一带”宣传广播。

  四是村(社区)在村委会附近,制作且安装交通安全宣传栏,同时及时更新宣传栏的宣传内容。

  (五)物业小区

  一是物业小区安保人员身穿交通劝导反光衣、群防群治红袖章,手拿停车指示牌,头戴小红帽等,在楼盘出入口进行交通劝导,劝导出入物业小区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必须戴安全头盔。

  二是物业小区在楼盘出入口显眼的地方,制作且安装交通安全宣传栏,张贴交通安全“一盔一带”宣传海报。

  三是物业小区出入安保亭设置大喇叭,在音量不扰民的前提下,从7时-19时全程播放交通安全“一盔一带”宣传广播。

  四是物业公司每天统计上岗人数、劝导人数、整改人数、张贴海报数量、穿着交通劝导反光衣件数等,通过水印相机拍照后上传到物业小区工作群进行汇报。

  (六)企业工厂、在建工地

  一是门卫安保人员身穿交通劝导反光衣、群防群治红袖章,手拿停车指示牌,头戴小红帽等,门卫安保亭设置大喇叭,播放交通安全“一盔一带”宣传广播,同时对出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一盔一带”劝导。

  二是出入企业工厂、在建工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必须戴安全头盔。

  三是发现“未戴头盔”的,门卫务必进行实名登记,要求驾乘人员购买头盔或家属送来头盔后给予放行。

  四是企业工厂、在建工地在出入厂区显眼的地方,制作且安装交通安全宣传栏。

  五是每天统计上岗人数、劝导人数、整改人数、张贴海报数量、穿着交通劝导反光衣件数等,通过水印相机拍照后上传到企业群进行汇报。

  二、落实重点路段值守

  镇安排50名安保力量交由中新派出所(负责中福路口、教育路口)、交警四中队(负责坪中路口乌石路口段)定人定岗定责,中新派出所、交警四中队落实民警(辅警)带班要求。坚持每天7时-18时30分对三个重点路段进行定点劝导,发现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的群众,对其“未戴头盔”行为进行交通劝导。

  三、开展集中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镇预联办牵头联合经济发展办(安监组)、中新派出所、交警四中队、综治办、城管中队等开展每周2次道路交通大整治执法行动。

  一是发现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的,将驾乘人员带至交警四中队大院,要求学习交通安全教育片和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通知村(社区)书记或部门负责人亲自到交警四中队现场领人。

  二是由综治办对驾乘摩托车载客的驾驶人员,现场采集其毛发进行涉毒检测,同时做好登记造册。

  四、检查监督

  一是综治办每天通过视频监控对35个行政村路口进行检查考核。每村抽取30台(或抽查时间段内通行台数)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统计戴头盔率,进行全镇排名通报。发现村民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出入村路口的或行政村不按时上岗的,现场截图在村(社区)工作群上通报。

  二是中新派出所每天通过视频监控对三个重点路口进行检查考核。每个点抽取30台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统计戴头盔率,汇报镇主要领导,并抄送镇预联办和交警四中队。

  三是经济发展办(安监组)每天对农村交通劝导站上传“农交安APP”的图片进行检查,对图片上传数量和图片上传不合格的农村交通劝导站进行全镇通报。

  四是镇预联办对于道路交通大整治执法行动时,未及时过来领人的村(社区)或涉及部门,进行全镇通报。汇总反馈各村(社区)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名单,各村(社区)在先进榜(后进榜)进行张贴公示。

  五是镇预联办、中新派出所、交警四中队等不定期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各单位进行暗访督导,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镇通报。

  五、强化宣传

  各单位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报纸、宣传栏、小册子等载体开展宣传,分批次、分步骤、全方位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交通大整治行动和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文明礼让的浓厚氛围。

  六、后勤保障

  一是经济发展办(安监组)落实宣传资料、安保人员早餐、午餐、饮用水、交通劝导反光衣,停车指示牌、群防群治红袖章、小红帽、口哨等物资,确保采购手续齐全合法。设计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倡议书、交通安全“一盔一带”广播等电子材料,转发各单位自行印刷或播放。

  二是党政办负责调配公务专车,用于预联办、中新派出所、交警四中队等联合检查工作使用。

  三是镇财政办负责落实资金保障,统一由镇财政资金按预算合理支出。

  七、工作安排

  一是挂村领导、挂村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一次会同所挂村(社区)“三委”干部,开展农村交通值守劝导工作。

  二是党政办每周对出入政府大院“未戴头盔”人员进行通报,书面材料报送分管领导,抄送经济发展办(安监组)。

  三是规划建设办每天对物业公司、在建工地进行交通劝导的情况进行统计通报,书面材料报送分管领导,抄送经济发展办(安监组)。

  四是经济发展办(安监组)每天对企业工厂、“农交安APP”进行交通劝导的情况进行统计通报,书面材料报送分管领导。

  五是经济发展办(经济组)每天对规上重点企业开展交通劝导的情况进行统计通报,书面材料报送分管领导,抄送经济发展办(安监组)。

  六是社会事务办(民政组)每天收集镇教育指导中心的汇总情况,书面材料报送分管领导,抄送经济发展办(安监组)。

  七是村(社区)于5月13日12时前,将村(社区)值守点和值守人员安排表上交经济发展办(安监组),邮箱:zxaj@gz.gov.cn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