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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7007520404U/2021-00139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10-25
名称: 关于印发开展全区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企业履职专项整顿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增住建〔2021〕144号 发布日期: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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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全区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企业履职专项整顿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6  浏览次数:-

增住建〔2021〕144号

关于印发开展全区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企业履职专项整顿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区质安站,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监理企业履职专项整顿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全区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企业履职专项整顿行动。现将整顿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5日

(联系人:李万里,联系方式:32156216)

广州市增城区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企业履职专项整顿行动工作方案

  为整顿和规范监理市场工作秩序,着力解决我区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企业在项目日常履职的突出、焦点问题,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全区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企业履职专项整顿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监理企业专项整顿的工作要求,通过此次监理企业履职专项整顿,进一步压实监理企业工程监理责任,推动监理企业切实履职,推动监理企业切实落实三控三管一协调工作措施,提升监理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依职责推动工程建设的水平。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

  二、整顿重点内容

  此次专项整顿行动的范围是全区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企业。

  (一)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严查监理企业明显低于市场价中标、签订阴阳合同等情况;严查监理企业挂靠、卖标等情况;严查建设单位拖延监理费情况。

  (二)项目履职整顿工作:严查监理企业人员配备不足、不到岗、不参与旁站等情况;监理企业核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严查监理企业未及时组织传达上级部署情况;严查监理企业对危大工程全过程监理管控情况;严查监理企业监理日志、纪要、月报等内业工作履职闭合情况;严查监理企业对质量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控制不严情况;严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每周组织安全专项检查情况;严查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等各方串通,在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进场验收及施工过程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监理企业自查自纠,加强自律阶段(1031日前完成)。监理企业要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国家、省、市最新政策、标准、指引等,自行开展项目全覆盖、全链条、全流程自查自纠,立即对企业自我履职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强化行业自律。

  )开展监理企业专项执法检查11月15日前完成)。我局成立由质安科、建管科、区质安站组成的专项检查组,明确执法检查要求,对全区主要监理企业履职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的全市范围内的交叉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报。

  )设置专项整顿投诉邮箱和热线,让监理企业接受全行业监督(11月15日前完成)。本次专项整顿行动设立全市监理企业整顿投诉邮箱wanglinghao@gz.gov.cn和热线83124461,各项目参建单位和工作人员可对监理企业在项目监理全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我局将积极配合开展取证调查工作,让监理企业接受行业监督。

  )总结提升阶段(11月20日前完成)。针对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我局组织开展监理企业项目履职典型和失职典型的通报工作,对失职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推动相应制度落实,提升监理服务工程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监理企业要把开展监理企业专项整顿作为提升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增强做好专项整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顿各项工作。

  (二)聚焦质量安全,集中精力整顿突出问题。本次监理企业专项整顿重点开展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相关整顿工作,专项整顿过程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督促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进行通报和曝光,并采取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整顿发现不履职的监理企业,要及时认定、采集不良行为信息,在信用平台公开曝光,并采取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1.增城区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企业履职专项整顿检查资料清单

2.增城区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企业履职专项整顿自查/检查表


附件1:

增城区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企业履职专项整顿检查资料清单

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备 注

1

监理单位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

监理合同


3

项目监理机构,派驻人员任命书、人员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


4

项目监理规划


5

监理实施细则


6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危大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记录


7

监理月报/周报


8

监理会议纪要


9

工程联系单


10

监理工程师通知


11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12

监理日志、安全日志


13

工程暂停令


14

工程复工报审表


15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资料


16

旁站监理记录


17

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备案表


18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见证记录


19

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实体)质量检测方案


20

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审查验收记录


21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隐蔽工程进行验收记录


22

施工技术文件、施工方案报审表


23

每月审批安全生产措施费记录


24

安全检查记录、纪要;总监带班记录。总监参加会议签到记录。


25

危险源巡查、排查记录、危大工程巡查记录、危大工程公示、危大工程清单、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26

安全隐患台账


27

核查起重机械、提升脚手架、模板支架等架设设施、钢管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验收记录


28

专项安全会议纪要及问题闭合记录


29

安全设施、危大单项工程验收记录


30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危大作业旁站记录


31

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核查的书面意见


32

监理工程档案编制、管理、移交相关制度









附件2

增城区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企业履职专项整顿自查/检查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抽查项

抽查内容与要求

自检是否符合(打√)

存在问题

复查意见

1

一、综合管理

1.1

是否在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1.2

是否根据承诺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具备资格的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并到岗履职,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变更时,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1.3

是否按规定编制并实施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1.4

与承包单位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是否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1.5

是否存在专让监理业务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1.6

是否存在与建设、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1.7

是否存在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放行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2

二、质量行为

2.1

是否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是否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按规定处理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2.2

是否按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巡查、平行检验,是否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及重大风险源项目实施旁站监理,是否签发质量问题通知单并跟踪复查质量问题整改结果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2.3

是否按规定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2.4

是否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并签署核查书面意见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2.5

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并参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制定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实体)质量检测方案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2.6

是否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要求,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及区质安站见证人员姓名、资格证书等信息。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2.7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是否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3

三、安全行为

3.1

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3.2

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是否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暂停施工、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3.3

是否结合项目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3.4

是否按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3.5

是否按规定监理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第三方监测方案、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3.6

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审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3.7

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整改或停工的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3.8

发现危大工程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未向建设单位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4

四、工程档案

4.1

是否已建立监理工程档案编制、管理、移交相关制度,专人负责,并在监理实施时落实执行。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本次共抽查项,其中不符合要求项共          项 ,占检查项目的          %。

建设单位:(项目章)项目负责人:(签名)

监理单位:(项目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检查组(复查/抽查)签名:                                年   月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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