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住建〔2020〕123号
关于开展2020年第三季度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建质函〔2020〕12号),《关于印发<增城区2020年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增安办〔2020〕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穗建质〔2020〕215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决定从9月10日至10月30日在全区房屋市政建筑工地开展第三季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在监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工地。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农村建房、临时建筑及拆迁区域内的拆除工程,由属地镇街负责开展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
二、时间安排
(一)9月10日至9月17日,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照本次检查重点,对工地安排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开展风险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自查记录经监理单位确认后留存工地备查。
(二)9月18日至10月30日,我局派出检查组进入工地检查,按照住建部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标准,全面开展大排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治理隐患问题,对每一个项目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逐项排查、逐项整治,对排查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闭环处理。
(三)各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农村建房、临时建筑、拆迁区域内的拆除工程及其他镇属小型工程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排查,特别是违规使用竹排栅脚手架的情况,督促各建设主体切实履行职责。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核查《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增住建〔2020〕66号)落实情况。核查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任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情况;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落实建设单位月检、监理单位周检、施工单位日检制度及班组安全员制度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架构的人员考勤情况、工作履职情况。工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新入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核查《关于开展增城区2020年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落实情况,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落实广州市关于“专家论证”、“专家验收”、“现场双确认”三项制度和“深基坑及地下工程预警系统”等规定情况。
2.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3.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设备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5.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脚手架搭设按方案和规范标准要求的执行情况,特别是立杆问距、扫地杆和纵横向水平杆设置以及剪刀撑和刚性连墙点等强制性要求的落实情况,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脚手架检查、验收情况。
(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核查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动火审批情况以及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
(四)汛期安全防范情况
核查《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在建工地防汛工作的通知》(增住建〔2020〕46号)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各项目是否成立汛期值班、险情报送制度和制定汛期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房屋市政工程临时工棚是否搭设在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山体滑坡、泥石流威胁等地势较低的危险区域;工地现场的防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基坑边特别是开挖的市政管道沟渠周边堆置土方、料具、施工机械等荷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情况;基坑工程变形监测情况;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卸料平台、临时用电等汛期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五)特种机械设备、工程车辆安全管理情况
核查《印发关于在建工地特种机械设备、工程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增住建〔2020〕57号)落实情况。重点核查项目是否对特种机械设备、工程车辆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形成台账资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按照工作要求履行职责;施工现场是否有违规操作的行为。
(六)建筑工地质量情况
核查《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增住建〔2020〕112号)落实情况。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质量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署情况;装修工程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纳入监管;进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情况;严格按施工技术标准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情况;施工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方案;实施样板引路制度情况;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做好旁站记录情况;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检测异常通知单处理及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情况;是否按穗建规字〔2018〕14号、增住建〔2018〕167号文要求,建立健全标养试件管理制度并增加7天标养见证检测项目。
2.工程实体:对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防水工程实体工程质量检查。
3.质量资料:建筑材料进场检验资料、施工试验检测资料施工记录、质量验收记录是否规范完备。
(七)登革热防控工作及职业病预防情况。
核查《关于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和加强建筑工地灭蚊防控登革热工作的通知》(增住建〔2020〕65号)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各项目是否按要求做好灭蚊防控登革热工作,是否落实聘请专业PCO公司(在增城区爱卫部门备案)开展每周一次统一灭蚊工作;建筑工地及周边环境卫生是否达标;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长期积水未清理的情况。
(八)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情况。
核查《关于印发<增城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增住建〔2020〕48号)落实情况。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建筑工地食堂是否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就餐人数50人以下未办证的单位食堂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备案监管,同时尽可能按照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申办食品经营许可;对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无证经营食堂一律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有办证条件的,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从业人员工作服帽是否整洁。
3.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情况: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
4.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落实情况: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5.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九)实名制与分账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核查《关于迅速开展核查我区在建工地欠薪问题和隐患情况的紧急通知》(增住建〔2020〕52号)落实情况。重点核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立维权信息公示牌;在建工程现场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工人是否有人员花名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进行实名制管理,花名册人员是否与施工现场人员对应;在建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开工至今的工资发放表及对应工人的付款凭证是否齐全;开工至今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凭证是否齐全;在建工地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十)工地创文、文明施工管控情况
核查《关于做好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社会宣传的通知》、《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增城区房屋市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攻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增住建〔2020〕63号)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工地创文宣传落实情况、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情况、工地视频安装情况、工地围挡提升情况及工地落实6个100%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落实差异化检查,对市、区通报批评、 质量安全隐患等级高、投诉多的工地列入重点检查对象,严查细查。
(二)结合工地质量安全隐患等级、工地规模等合理安排检查时间,检查不走过场。
(三)结合项目需要,检查过程中可邀请行业专家检查危大工程等内容。
(四)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进行“回头看”,需进行行业、行政处罚的如期完成报批程序。
(五)各组检查资料在检查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闭合,并将相关书面材料(图片、整改单、回头看情况、企业整改报告、处理结果)报质安科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坚持把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根本落脚点,各企业切实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重点核查企业对十个方面自查自评的表格,突出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检查。
(二)集中攻坚整治,严控严防重大隐患。检查组要针对十个方面检查内容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检查资料和施工现场,提出整改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形成整改通知单。整改单要对十方面检查内容逐项过关,明确检查结论。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工地,将分别采取通报批评、记录不规范行为、省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和企业诚信评价扣分等措施处理。对情况严重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分管建设的领导亲自抓,建设办主任具体抓;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农村建房、临时建筑、拆迁区域内的拆除工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
附件:2020年第三季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分组 名单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0日
(联系人:李万里,联系电话:020-32156216)
附件:
2020年第三季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分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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