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相关单位:
《增城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增城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增城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代章)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
1.增住建〔2024〕107号广州市增城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