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增城区小楼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增城区小楼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年12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增城区小楼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zc.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内设机构。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镇政府或镇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镇政府或镇政府办公室制定的其他非涉密文件等。

  (三)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级政府会议,领导同志活动及有关工作部署、进展等信息。

  (四)计划总结。

  主要包括:增城区小楼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行政执法情况年度报告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增城区小楼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 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zc.gov.cn/jg/jdbscjzzf/xlz/jgzn/。

  (2)本机关还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项),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增城区小楼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2)。《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通过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s://ysqgk.gd.gov.cn/200012/index。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必要时将出具回执)。

  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4.申请时间的确认。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互联网系统自动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5.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或告知其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之应当公开条款规定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4)属于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5)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7)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8)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5.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泰安路2号

  邮政编码:511396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20-82841020

  传真电话:020-82841500

  电子邮箱:zcxlz@gz.gov.cn

  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200012/index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小楼镇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设在监察室)投诉举报(投诉电话:82842813;电子邮箱:zcxlz@gz.gov.cn;办公地址:增城区小楼镇泰安路2号;邮政编码:511396;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增城区小楼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增城区小楼镇人民政府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