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属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度的通知》(粤安〔2019〕9号),强化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更好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责作用,全面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度。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我镇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度,由镇党委书记曹民坚、镇长汤剑宁同时担任本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镇安委会其他成员不变。
中共小楼镇委员会
小楼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