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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7007520615B/2024-0006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4-10-10
名称: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穗增文综罚字〔2024〕14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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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穗增文综罚字〔2024〕14号)

发布日期:2024-10-10  浏览次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增文综罚字〔2024〕14号

案件名称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

当事人

广州市领尚娱乐有限公司

负责人

袁福权

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8月15日下午,六名消费者(三名女性、三名男童)先后进入当事人经营场所,当事人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过程中,明知该三名儿童系未成年人,未予有效制止,最终允许该三名儿童进入包间唱歌娱乐,直至被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

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一百二十三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执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作出处罚的日期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