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增城誉山门市部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案
发布日期:2024-04-03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440117007520615B/2024-0002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03 |
名称: | 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增城誉山门市部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案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 |
主题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增文综罚字〔2024〕3号 |
案件名称 | 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增城誉山门市部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案 |
当事人 | 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增城誉山门市部 |
负责人 | 唐明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4年2月5日,当事人招徕游客涂某等5人以拼团方式参加“畅享芽庄5天4晚游”,旅游合同签署后,当事人未征得游客口头或书面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应当按照《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执行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24年4月2日 |
主办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方式:(020)8275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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