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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7007520615B/2024-0002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4-03
名称: 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增城誉山门市部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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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增城誉山门市部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案

发布日期:2024-04-03  浏览次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增文综罚字〔2024〕3号

案件名称

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增城誉山门市部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案

当事人

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增城誉山门市部

负责人

唐明

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2月5日,当事人招徕游客涂某等5人以拼团方式参加“畅享芽庄5天4晚游”,旅游合同签署后,当事人未征得游客口头或书面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行政处罚的依据

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应当按照《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执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作出处罚的日期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