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汇港印务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7月16日受理你公司关于新汇港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经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新汇港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位于广州市增城增江街经二路3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6栋8层厂房,1栋16层厂房,1栋16层宿舍(1~2层为员工活动中心),1栋15层宿舍(1~2层为饭堂),3栋1层门卫室,2个地下车库,1个地下水池水泵房,以及室外配套道路、景观绿化及综合管线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7.14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7.14公顷,临时占地面积0公顷。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15.28万立方米,填方总量3.09万立方米,弃方总量12.19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77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000万元。项目于2023年12月开工,计划2026年6月完工,总工期31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14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4.9%。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42796.8元。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该项目免征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1925.86元、市级3851.71元,区级32739.55元,仅征收区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4279.68元。请收到本决定书一个月内联系经办人办理缴纳手续,逾期不缴纳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实施新汇港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doc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4年7月17日
(联系人:马娜、唐廉峰,联系电话:826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