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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75544013756/2023-0019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3-12-29
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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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29  浏览次数:-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水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统一,为推进依法治水工作,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理论学习,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截至目前,累计召开局党组会集体学习2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0次,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2次,领导班子讲专题党课9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主题教育在党支部和普通党员延伸走实,向全体党员发放《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学习材料;各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开展主题教育学习研讨共92次;推进落实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讲1次党课”,共开展讲党课20次。二是制定党员教育培训方案。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普通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32学时。三是组织开展专题讲座。邀请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解丽霞教授授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讲座,使我局党员干部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水务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和推动水务事业发展的治理能力。

      (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强化干部学法制度管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通过会议学习及观看录像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抓好与职能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力求培训内容与执法实际相结合,提高业务管理水平。我局在“八五”普法期间共举办了59次培训班,约3000人参加培训。在区委党校的统一领导下,2023年6月28日我局组织《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知识测试工作,各业务科室、下属单位共29名公职人员参加统一测试,参考率及合格率均达100%。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广州市公务员网络大学堂和“广州普法”微信平台上进行学法考试,参考人员都能正确对待,按时参考,认真作答,参考率100%,优秀率达100%。

      (三)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主动公开情况,我局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围绕重点领域、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方面,及时、有效、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共19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条,政策解读1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8条,文件类信息29条(通知公告、部门文件),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20条,组织机构信息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提案类信息3条,其他信息81条。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的工作。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意见,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我局2023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按时办结13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三是政策文件和政务咨询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标准有序做好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发布政策性文件1条,并按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配上相应的政策解读,认真落实“政策文件应解尽解”。我局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对外服务咨询电话汇总表》,政务公开咨询电话均可以正常接听。

      (四)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一是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印发《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印发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水务行业监管体系,2023年录入本部门抽查10宗,跨部门抽查6宗。二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将我局16大项27小项行政审批事项时限压缩率提升至90%以上,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工作。三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双公示”制度,2023年我局按时录入行政许可364宗,行政处罚8宗。

      (五)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水务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每季度及时对施工、监理企业进行诚信评价打分,并对其他评价主体进行指导。要求招标人将打分结果运用于招标投标活动,从制度建设和市场准入、企业诚信行为方面把关,进一步规范水务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工作。2023年,我局发出不良行为通报8份,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不良行为按照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分别进行扣分并上传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管理系统。

      (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2023年累计处理各类水事违法行为277宗,出动执法车辆267车次。立案查处40宗,立案数同比增长4.16%,作出行政处罚69.1万元。一是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累计拆除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221宗,拆除面积约12.12万平方米;二是开展对在建建筑工地的水土保持检查执法工作。累计对全区在建建筑工地检查141处,现场责令整改5宗,对造成水土流失问题造成较大影响项目进行立案查处1宗;三是加强对河道非法采砂、洗砂查处工作。共调查涉嫌非法采砂、洗砂案件线索36宗,其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线索立案查处1宗,作出行政处罚0.5万元;四是加强对典型排水户、无证排水、辖区范围内污水处理厂的执法力度。共开展执法检查118次,累计处理各类违法排水案件线索87宗,立案查处27宗,作出行政处罚18.5万元。通过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有效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水环境安全。

      (七)有效回复公众需求。对于区信访局转办至我局的信访案件,我局积极作为,主动化解矛盾,及时办理,按期答复。对信访人进行满意度回访,听取信访人对我单位信访工作的评价及建议。对于重点案件,明确由分管领导进行包案化解。2023年,我局共受理上级交办信访案件50件,已办结37件。

      (八)依法处理涉法涉诉案件。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2023年共办理行政复议1宗(申请人自行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0宗。二是积极做好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和出庭情况通报制度,行政诉讼案件均按要求由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九)安全生产事故零容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每年与水务系统各相关单位、企业签订《广州市增城区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书》。2023年,检查工地384宗次,发出监督记录单212份,整改通知单172份。我区对水务安全生产抓铁有痕,以零容忍的态度,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督责任,通过警示、提醒、警告、通报、处罚、执法、惩戒、专项检查、专家检查、制定专项方案等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总体可控。

      (十)落实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一是由我局牵头制定的《关于划定增城区河砂禁采区的公告》,经征求区相关部门及公众意见,并由局务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区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核,在规定文件有效期、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等环节后向社会公布,保障该文件的制定发布等程序合法。二是严格按照《增城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掌握法规、政策的立废情况,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持续性。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广东来信律师事务所一名执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争议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推进我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2023年度审核合同宗数451宗;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意见8宗;行政执法法律意见65宗。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企业守法意识有待加强。个别施工单位以工程时间紧迫为由,在未经水务局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施工或者变更建设方案,非法排水及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等,涉水法律意识薄弱。

      (二)水政执法力度仍需加强。目前水政监察执法手段不强,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堤防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占等现象,有时制而不止。由于水行政执法没有直接的强制手段,加之管理相对人成分复杂,不配合执法。由于执法力量不足,且镇街属地管理意识不强,因此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三)水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目前,全省正全力推进一体化执法平台的全面应用,大力推广无纸化、信息化办案,因我局执法人员资格的问题,无法全面推行,导致我区在全市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本区其它行政执法部门间在执法平台应用率、案件录入率偏低,也容易引发案件办理效率低、办案程序紊乱、文书格式错误率高等问题,与全面依法治区、法制考核存在明显差距。

      (四)基层涉水综合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一是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镇街原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的“阵痛期”。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执法职责未能厘清,导致水事线索处理率偏低,处理周期长。二是执法队伍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适应。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现有人员结构不合理,部分执法人员身兼多职,有的还是新手,且岗位变动频繁,在执法办案经验、水平和能力方面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涉水执法培训效果不明显,专业化管理尚需加强。由于镇街分片区、分领域负责人员变化大,负责水务领域人员不固定,受训人员培训不系统,受训回去后不能有效转授,培训内容在低水平低层次徘徊,培训效果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结合水务部门实际开展好专项普法教育,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权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

      (二)数字赋能创新水行政执法模式。一方面从标准和规范入手,初步建立起以网络为基础,以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为支撑,同时结合了便携式执法仪等多种信息采集系统,以互联网+形式提升水政执法效能。另一方面对执法人员开展移动端的执法平台网络培训,从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审批、事先告知、处罚决定、结案、归档等各项工作环节进行全流程培训,熟悉操作规范和移动端执法流程,提升执法人员信息化意识和信息素养。

      (三)不断提升各镇街水行政执法能力。一是不断深入了解各镇街水事执法的疑难点,协助各镇街逐个击破执法问题,从法律适用、程序选择、文书制作方方面面提升综合执法人员水政执法能力;二是厘清镇街与区级职能部门执法职权之间的界限,避免出现执法真空情况,理顺区级和镇街之间的联动执法机制,协同优化水环境治理。

      (四)积极组织开展水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条幅、制作展板、印发宣传页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保障民生发展、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水域岸线管理、规范水务建设管理的各项重要制度为公众知晓,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支撑和保障水务改革发展。

      专此报告。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