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全面建立一村(社区)一调委会的调解组织体系和一支专兼结合的调解员队伍,在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设1名调解主任和若干名兼职调解员或信息员,从事矛盾纠纷的排摸和调处工作,主要受理本村(社区)内部发生的婚姻、家庭、邻里、债务等民间纠纷,并随时接受朱村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调配,参与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
二是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全面推行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条村(社区)各落实1名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基层调解员提供法律培训,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开展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实行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重点,通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收集网络和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实行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及时掌握全乡矛盾纠纷情况和不稳定因素。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的有效措施,使公民知法、懂法、守法是减少矛盾纠纷的前提。按照“防重于治”的原则,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把群众的普法教育与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使大家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真正把化解矛盾纠纷纳入法制轨道,从根本上加以解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利用宣传活动、讲座、橱窗、专栏、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派发宣传手册、宣传小礼品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各种法规和政策,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切实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