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赵女士正犯愁,因为其小区电梯维保合同即将到期了,和邻居商量一番后,打算更换另外一个维保单位,但是由于与现维保单位在合同与费用结算上存在纠纷,导致现维保单位在合同即将到期之际,依旧没有将小区加装电梯的《特种设备登记证》归还给业主。没有《特种设备登记证》就没法委托新的维保单位开展维保,电梯也无法开展年检,因担心未按时年检被处罚,业主们已将电梯停用,这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赵女士一筹莫展之际,向12345热线求助,希望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接到工单后,迅速约谈了赵女士小区的电梯维保单位,并组织了小区业主代表与维保单位开展面谈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共识,维保单位归还了电梯的《特种设备登记证》,并与业主签署了一项补充协议,共同约定了后续处理办法。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诫该维保单位,消费者享用服务或商品的自主选择权,与消费者存在相关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处理,不应以此限制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同时,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业主,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务必定期维保、定期年检,尤其是共有电梯进行电梯托管可规避多项违法风险。若电梯存在缺失维保、未定期年检等情况,将可能因违反相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而面临被行政处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