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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7007521298D/2021-0001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1-05-06
名称: 荔城街2021年春、秋两季征兵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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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街2021年春、秋两季征兵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13  浏览次数:-

荔街〔2021〕29号

关于印发《荔城街2021年春、秋两季征兵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街属各部门:

  现将《荔城街2021年春、秋两季征兵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遇到问题,请经与街征兵办联系。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6日

(联系人:谢毅峰,联系电话:020-82610837)

  荔城街2021年春、秋两季征兵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增城区2021年征兵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增城区征兵办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街2021年春、秋两季征兵工作,圆满完成我街年度征兵任务。现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主席关于国防军队建设的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市、区有关征兵工作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征兵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荔城街2021年度春、秋两季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征兵具体工作,确保年度征兵任务顺利完成。

  组      长: 陈伟东(党工委书记) 

  汤剑宁(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毛善文(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  组  长:钟灼坤(人大工委主任)

  黎远奇(党工委副书记)

  王冠荣(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周江全(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叶碧强(党工委委员)

  李宝圆(办事处副主任)

  龙杰祥(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陈德强(三级调研员)

  黄志坚(四级调研员)

  成      员: 武装部、党政办、党建办、财政办、纪检监察办、共青团部门负责人;

  荔城街辖区派出所、荔城医院负责人;

  各挂村(居)部门负责人;

  各村(居)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武装部),办公室主任由毛善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允田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谢毅峰、周琬滢、练茜茜、朱坤田等,征兵体检时人员不足将协调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协助完成,具体负责征兵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送检任务分配

  根据上级下达给我街今年兵员征集任务,按人口分布和平衡负担的分配原则,各村(居)的送检任务名额分配及初检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征集对象和范围

  (一)征集对象

  今年征兵征集对象主体为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本科、大专,高中、中专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

  (二)征集条件

  1、年龄

  男兵招收对象:高中(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大专、本科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大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年龄为17至24周岁。

  2、学历

  今年的征集对象主体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各级各类院校”是指全日制普通本科、普通大专、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但不包括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函授、自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指的是2021年毕业的学生。另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现参加实习的2021年毕业的学生,按其本人意愿也可确定为预征对象。实习期未满的,可将参军入伍视为实习,入伍后由学校补发学历及学位证书。

  3、政审

  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

  按照国防部2008年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新试行规定执行。2021年征兵将按新的征兵体检标准进行。

  5、优先政策

  一是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二是优先征集大学毕业生入伍。三是军队(含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军、烈属的兄弟姐妹由省里统一下指标,参加户口所在地的体检、政审。经体检、政审合格,并符合征集其它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

  五、报名方式

  今年全面推行网上征兵,所有应征对象必须全部纳入网上征集。通过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六、征集时间和阶段区分

  2021年征兵工作从2021年1月1日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按一年两征进行,分六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

  (二)宣传发动、报名阶段;

  (三)初检阶段;

  (四)复查、政审、定兵阶段;

  (五)交接运输阶段;

  (六)工作总结阶段。

  适龄青年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或明确指定的兵役机关报名、体检、政审。符合征集条件的,由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七、征兵走访调查工作的内容和规定

  总部规定:在应征公民体检合格后,结合政审工作,开展征兵走访调查。走访调查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主要调查应征公民学历和病史情况,了解应征公民的政治思想、家庭背景、文化程度、个人经历、现实表现和入伍态度等。

  八、征兵工作经费保障及大学生奖励措施

  (一)村、社区按照每征集1名大学生(新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上区站体检奖励村、社区1000元,双合格应征入伍的,追加奖励1000元。

  (二)村、社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兵工作任务的予以奖励:一档10人一下(含10人)奖励1000元;二档20人以下(含20人)奖励1500元;三档30人以下(含30人)奖励2000元;四档31人以上奖励2500元。

  (三)村、社区征兵工作经费划拨:超额完成任务划拨工作经费4000元,圆满完成任务划拨工作经费3500元,完成任务80%以上划拨工作经费3000元,完成任务59%(含)以下划拨工作经费1000元。

  (四)村、社区每组织1人上站体检,补助村、社区200元/人,用于应征青年误工、误餐、交通、饮水等补助。

  (五)兵役登记工作奖励:每登记1人奖励10元,奖给具体负责兵役登记工作个人,按时完成兵役登记任务的给予适当奖励。

  (六)村、社区民兵营长及办公室抽调人员在征兵和兵役登记期间加班补助每人100元/天,每月封顶500元,具体以实际天数或月为准。

  (七)医生体检加班补助按每天200元/人,其他体检费用按收费标准支付。

  (八)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办法: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大学毕业生的奖励办法,参照荔街[2020]46号《关于印发<荔城街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九)以上所有经费由街武装部统计做表发放。

  九、有关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完成征兵工作任务。征兵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法律赋予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新兵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新时期军队的质量建设。它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前提,是确保军队“打得赢、不变质”的基本保证。各村(居)委要以对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征兵的各项工作,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和重点保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我街的征兵任务。

  (二)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抓好征兵的宣传教育,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是提高新兵质量的一个重要思想保证。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宣传画册、微信、短信、宣传栏等平台大力宣传征兵工作。按照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扎实抓好征兵工作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上级交给我街的征兵工作任务。各村、社区及组织宣传、文化、公安等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齐心合力、结合“国防教育月”活动,大张旗鼓地开展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营造征兵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村(居)要掌握适龄青年及家长的现实思想情况,突出重点抓好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使“固我国防,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使他们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自觉自愿接受国家的挑选。     

  (三)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确保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为部队精心挑选优秀兵员,严格把好兵员质量关。一是严把政审关。要摸清外出务工、人户分离青年的现实表现和思想品行,尤其要重点甄别“黄、赌、毒、黑、打、偷、抢、邪教”等人员。二是严把文化关。要严格审查新兵的文化程度,注意“打假”,杜绝假文凭、假学历。要多征集一些高文化和有专业特长的青年入伍。三是严把身体关。按规定落实初检、复检,确保新兵身体质量。四是严把年龄关。按照《兵役法》的规定,严把新兵的年龄审查关,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入伍。

  (四)严守政策纪律,维护征兵工作的严肃性。严把廉政自律,廉洁征兵、接兵关。坚决执行军队新制定的征接兵工作“十条禁令”和新修定的《广东省征兵工作责任制规定》,坚决维护征兵的严肃性。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对政审不过关、身体不合格、文化不达标、年龄不符合的青年,一律不得送入部队,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同时,街征兵办要主动与接兵部队做好协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征接兵中要密切合作、协同把关,与接兵部队形成合力,真正做到依法征兵。

  (五)切实做好优抚安置工作,解决应征青年的后顾之忧。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对于保持部队和社会稳定,促进征兵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各村、社区及各职能部门要把优抚安置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落实上级优抚安置政策,同时做好社会性服务,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帮助军烈属和伤残退伍军人排忧解难,为他们提供工作、生活上的便利,保证军烈属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为部队战士安心服役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充分调动适龄青年的参军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