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7007521298D/2020-0003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0-02-05
名称: 关于印发《荔城街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2-2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印发《荔城街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8  浏览次数:-

荔街[2020]5号

关于印发《荔城街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

  现将《荔城街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5日

荔城街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方案

  根据《消防救援局关于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应急消〔2019〕335号)、《关于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增消安办〔2020〕1号)要求,为切实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我街决定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汤剑宁(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周江全(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常务副主任)

  成 员:街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具体负责日常组织、推进、协调等工作。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三、治理对象

  (一)建筑消防车通道

  (二)城市公共消防车通道

  四、治理内容

  (一)治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

  (二)治理占用消防车登高场地问题

  (三)治理消防车通道拐弯半径不足问题

  五、治理措施

  (一)明确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从即日起到3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各村、社区和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1月22日前,所有高层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全部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其他单位和住宅区4月底之前全部按要求施划完毕。

  (二)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从即日起至5月底之前,各村、社区和各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和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落实以下维护管理职责:

  1.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2.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

  3.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4.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5.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6.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7.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8.5月底前,对每栋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最不利点开展出水检测,检测记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能够当场改正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逐项对照落实整改。

  (三)全面开展消防车通道的排查整治

  1.认真排查建立完善档案

  各挂村、社区部门要督促所辖村、社区加大排查力度,核实、登记消防车通道位置和现状,区分道路类型和建筑类型建立健全档案台账,充分掌握老旧城区狭窄道路、高层建筑环形车道的情况,对全面排查发现的消防车通道问题实施分类整治。

  2.全面开展集中整治

  各村、社区和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一是对在市政道路上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停车位,阻碍消防车通行的,要通知交警、路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对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的,要责令设置相关单位进行清理,并依法通报其上级或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对狭窄路段拐弯半径不足的,要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权限,协调有关部门或社会单位拓宽路面,满足辖区消防主战车辆基本通行需求。二是对于狭窄市政路段或市政道路上经常被占用、堵塞的消防车通道或回车场地,交警中队要设立禁停线和禁停标识,对非市政道路上的消防车通道或回车场地,要督促、指导管理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落实维护管理职责。三是交警中队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车辆,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从严整治加大对违法侵占、堵塞消防车道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四是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车通道把关力度,指导物业、小区加强管理,落实责任,规范消防车道标识,从源头处杜绝消防车通道不畅现象的产生。五是各派出所、各村、社区中小网格员等每月分白天和夜间重点时段,分别至少开展1次高层住宅小区(辖区无高层住宅或不涉及消防车通道的不作要求)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突击检查行动。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六是要做好消防宣传工作,普及消防车道知识。

  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各村、社区和各部门一是要充分利用微信、宣传栏、短信、广播等各类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广泛张贴《增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通告》、消防安全公约、严禁占用消通道海报。1月22日前,每栋高层住宅楼门口全部张贴消防车通道管理通告和防火公约,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每栋楼至少张贴一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4月底之前全部按要求全部张贴完毕。二是结合“敲门行动”及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整治的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引导居民群众增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意识。三是形成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七、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和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集中治理行动情况,并形成工作台账,并于每月23日前报工作情况小结和消防车通道集中整治数据统计表;请各村、社区分别于4月23日和5月23日前报增城区高层住宅消防车道阶段性推进表;请各村、社区于每周四上午12:00前报消防车道集中整治排查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