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街[2019]96号
关于印发《荔城街开展全街独居老人家庭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驻村(社区)部门、各有关部门:
现将《荔城街开展全街独居老人家庭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0月31日
荔城街开展全街独居老人家庭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当前正处于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的关键阶段,天气寒冷、风干物燥,用火用电增加,引发火灾的不确定因素大幅增加,根据区消安委《关于开展全区独居老人家庭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增消安〔2019〕44号)和我街《关于印发<荔城街2019年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荔街[2019]62号)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为确保全街火灾形势的稳定,切实消除独居老人家庭电气火灾隐患,结合我街实际,办事处决定开展全街独居老人家庭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力推动全街独居老人家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增强独居老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独居老人防火自救能力,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独居老人生命财产安全,为我街营造平安祥和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对象
全街独居老人家庭(超过60周岁单独生活半年以上的老人,包括无子女的老人和与子女分开居住的老人,即独居无伴的老人。)
三、行动时间
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
四、检查内容
各村、社区和各部门要迅速对本辖区独居老人家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开关、插座、家用电器、燃气设备是否选用合格产品,是否超过使用年限。
(二)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是否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电热器具、取暖设备及大功率电器是否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
(三)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是否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家用电器是否存在超负荷使用的情况。
(四)电线线路设计是否合理,电线是否超过使用年限,是否存在随意拉接电线的现象。
(五)老人是否掌握正确使用取暖电器设备的方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街消安办(安全管理工作组)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及时收集、整理、报送相关资料。此次专项行动是保障独居老人生命财产安全、消除火灾隐患的有效措施,各村、社区和驻村(社区)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工作,负责人要精心组织,做好隐患排查工作计划,迅速开展好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突出的住宅,要制定好整改方案和火灾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区消安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到2019年度镇街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当中并安排督导检查,街将纳入到村、社区季度绩效考核中,对工作进展慢、工作不力的实行约谈,对因工作失职导致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的,将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二)全面发动,广泛宣传。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的作用,加强本辖区独居老人家庭的防火巡查和防火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农村广播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广泛开展警示性教育,提高独居老人自防自救意识;要积极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公安派出所民警上门开展消防宣传,让老人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三)认真记录,及时报送。各村、社区和驻村(社区)部门要对独居老人家庭数量做好全面摸查,将每户情况登记在册,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记录,积极协助老人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同时要收集好独居老人家庭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照片,及时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做好总结,并于11月25日前完成独居老人摸排情况,12月25日前完成对独居老人家庭情况火灾隐患排查。社会事务办联合经济服务科(安全管理工作组)于12月25日前完成对独居老人家庭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上报给街消安办,于2020年1月17日前联合供电部门完成对火灾隐患的整治并报送。各单位请于2020年2月21日前对独居老人家庭火灾隐患情况进一步整改巩固并上报总结发送至街消安办。
(四)继续做好民生实事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今年民生实事工作已接近尾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改造计划,查漏补缺认真完成好老旧电线改造工作。同时要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进一步减少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