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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8MB2D08390N/2020-00124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0-12-08
名称: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信息化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召开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培训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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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信息化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召开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0-12-0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排污许可制改革证后管理工作,强化和规范企业“自行监测、管理台账、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管理工作,落实治污主体责任。12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组织召开了增城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培训会。分局各科室、区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全区13个镇街及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逾400家持证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会上,来自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的王超老师强调了排污许可作为环境监管执法的凭据,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行期间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和接受环保部门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并重点围绕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自行监测业务进行了详细讲解,帮助企业全面了解排污许可证后管理相关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罗明局长表示,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推进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通过全面摸清固定污染源情况,清理无证排污单位,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切实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实现所有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管理全覆盖。排污许可证既是企事业单位的守法文书,也是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依据。企业要落实按证排污责任,承诺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污并严格遵守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对管理台账、监测数据、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加大排查、检查力度,按照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督促纳入管理范围的行业企业全部做到依法、规范持证排污,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严肃查处超许可浓度限制、超总量等违法排污行为。排污单位要强化依法排污意识,实现“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上,各企业负责人以积极的学习态度,结合培训内容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授课工程师、相关科室进行了互动交流。通过此次培训,企业人员对排污许可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增强了政府与企业共同完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的合力,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将在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手段实施监管,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确保排污许可证制度真正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