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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7007520527W/2024-0009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6-12
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文号: 增财函〔2024〕194号 发布日期: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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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0  浏览次数:-

区卫健局:

  广州市财政局发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4〕73号),现将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转下达给贵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上级补助资金,尽快将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请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4Z145110010014”,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在分配该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发文件,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直达资金标识的指标,并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准确衔接,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请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直达资金支持的单位和受益对象信息,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发放信息准确合规,发放有依据,去向可追溯。

  五、此项资金纳入“三保”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A040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各区财政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4】7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