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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Z65/2011-02321 分类: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05-24
名称: 印发增城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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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增城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24  浏览次数:-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增城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业经第十三届63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增城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0〕80号)精神,广州市将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并入新农保,统一执行广州市政策,基金纳入广州市级统筹。为推动新农保顺利实施,确保完成今年广州市下达我市的工作任务,扩大覆盖面,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村居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我市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新农保覆盖面,保障农村居民老有所养。

    二、主要内容

    (一)参保对象:年满16周岁以上的本市农村户籍居民(含渔民,不含在校学生)均可参保,其中3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应参保,但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它社会养老保险(含正在享受养老金)人员除外。

    (二)资金筹集:新农保实行个人缴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缴费模式,政府补贴最长为15年( 含旧农保政府资助年限)。

    (三)领取养老金条件: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旧农保缴费年限)达到规定要求,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终老。

    三、新旧农保的衔接

    (一)新农保与旧农保的缴费年限、政府补贴年限、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二)已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从新农保实施之月起,加发110元/月的基础养老金。

    (三)已领取老年生活津贴的参保人,从新农保实施之月起,其老年生活津贴由80元/月改为发放110元/月的基础养老金。

    四、工作目标

    应参保对象参保率在2011年第二季度要达70%以上,第三季度要达90%以上,第四季度要达100%。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市新农保工作领导,成立增城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成员包括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主要领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本市新农保实施工作;指导和协调各镇、街道及对口部门工作;研究解决本市新农保实施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订本市新农保实施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分解下达指标任务;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定期组织督导和通报工作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责任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增城电视台、增城日报、增城政府信息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新农保政策及实施工作。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督办,协调相关单位,并做好指导各镇街开展新农保实施工作;负责新农保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政府对新农保补贴资金的预算安排及按时足额上划。

    (四)市审计局依法对新农保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五)市民政局负责核定并提供全市年满16周岁以上农村户籍的低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五保对象等特困群体人员名单及协助相关工作。

    (六)市残联负责核定并提供全市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户籍重度残疾人员名单及协助相关工作。

    (七)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农业局、市农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办公室等有关单位要各尽其责,大力配合,形成合力,推动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八)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构,配备充足的人手,认真做好新农保发动和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按时完成辖区内新农保目标任务。

    七、工作措施

    (一)实行目标责任制。按照穗府办〔2010〕80号文件工作要求,向各镇街分解下达工作任务,并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制订贫困农村居民参保实施方案。利用我市全面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和广州市兄弟区对口帮扶我市北部三个山区镇的契机,制订全市贫困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方案,做好参保资金测算,筹集解决我市贫困农村居民缴交新农保个人和集体部分所需资金,让所有贫困农村居民都得到养老保障。

    (三)实行工作激励制度。按每参保一人奖励8元的标准,对镇(街)、村(居)两级新农保经办机构进行奖励,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业务经办流程顺畅和业务表格填报质量提高。各镇街也要制订对辖区挂片挂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的激励机制,确保挂片挂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尽职尽责开展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四)实行考评通报制度。按工作目标的要求,从第二季度起,按季度对各镇街新农保工作进行考评,对能按时完成该季度工作任务的镇(街)在全市进行通报表扬,对未能按时完成该季度工作任务的镇(街)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各镇街新农保扩面工作情况纳入2011年度市委、市政府对镇(街)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未能完成今年新农保扩面任务的镇(街)进行问责。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新农保工作,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广州市“惠民66条”、补充“17条”和我市“惠民100条”,构建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确保新农保工作目标落实。

    (二)明确责任,积极推进。各有关单位要细化工作目标,落实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强协调,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将这项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三)加强培训,大力宣传。进一步加强镇(街)、村(社)农保经办人员的政策培训,一级培训一级,做到各级新农保工作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政策,深入各家各户宣传政策,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宣传渠道,开辟专题专栏等方式,宣传发布新农保政策和信息,使新农保政策的好处深入民心、家喻户晓。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实行月报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各有关单位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镇街新农保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将新农保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镇(街)党委、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项目。

    附件1:增城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附件2:增城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表.doc

文章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

1.6ad4f3fdd450d5337b9e8ed3e86ada74.doc

2.c52323d44d019e0d7fcc23b342ff341a.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