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 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 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 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 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 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 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 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 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 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问题,欢迎通过邮件或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区行政中心3号楼102室(收)
邮 编:511300
电子邮箱:zcbb@gz.gov.cn
电 话:020-82740528
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附件
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21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实施情况。2021年,区事登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规定,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三个子项: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已经纳入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2021年,共受理和办结行政许可申请372宗。其中,设立登记117宗、变更登记171宗、注销登记84宗。
二、公开公示情况。区事登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涉密单位除外),均纳入年度报告公示范围,并按《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增加公示资产损益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等内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三个子项(设立、变更、注销)均通过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网进行操作,并实时在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网信息平台中公开公示。
三、监督管理情况。根据《条例》、《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规定,区事登局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
一是督促各登记单位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各事业单位法人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因疫情原因,按上级要求,2021年报送时间延长至5月31日)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办法》和《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区事登局根据工作要求,逐一对应报单位的年度报告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过电话、粤政易等方式通知单位进行修改,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二是加强实地监督检查。区事登局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检查工作,共抽查了15个事业单位,重点检查事业单位业务开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公章的管理使用、资金使用管理以及接受捐赠、资助等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通过建立登记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被检查单位三方沟通机制,做到通知能及时传达、问题能及时反映、整改能跟踪落实。
四、实施效果情况。区事登局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业务办理公开透明,服务优质高效,执法公平严谨;注重收集社会意见,设立电子邮箱、监督咨询电话,受理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没有收到任何投诉。
五、创新方式情况。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集中受理,优化审批流程,其中设立、变更登记法定时限为30日,注销登记法定时限为20日,按上级要求,登记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均压减为1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大大提速,方便群众办事。事业单位网上提交资料审核无误后,除了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登记业务外,亦可通过邮政速递(EMS)免费包邮服务,提供邮政上门收取书面材料和新证书邮政送达服务,真正实现不见面审批领证。
六、执行标准化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编制印发《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并在粤政易群里发布,供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学习和参考。统一按上级事登部门要求,规范了登记事项的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和受理范围等要素,依法依规办理登记工作。
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