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星安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你单位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星安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收悉。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星安居)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团结村广汕公路以南、市第二老人院以东,属新建项目,其中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7.28万立方米,总填量7.28万立方米,无弃方量,无借方量。项目总投资为56671.05万,其中土建投资29516.48万。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45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附件:实施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星安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doc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1年9月16日
(联系人:徐慧玲,联系电话:826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