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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2020-03-3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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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 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 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 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 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 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 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 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 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 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问题,欢迎通过邮件或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99号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法制大队(收)

      邮   编:511300

      电子邮箱:zcgafzs@sina.com

      电   话:020-28662245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2019年度行政

      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数量67项,全部按要求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我分局全年行政许可的申请量592869,其中受理量为592869、不受理量为0;行政许可办结量为592858,其中审批同意量592858、审批不同意量为11,审批不同意原因均为递交的材料不符合审批规定,未受理、未按时办结事项数量均为0。我分局实现100%群众只跑一次,100%可网上办理,100%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一)依法实施情况。

      我分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积极落实审批的各项工作,确保审批过程依法依规进行,认真履行审批权限、程序、环节、条件等。2019年,我分局配合上级完成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完善工作,明确审批标准、自由裁量权,已经按规定完成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涉企涉民证明。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更快更好更方便企业单位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我分局以全区疏解201项堵点痛点问题为契机,认真分析涉及我分局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事创业堵点痛点问题13项,按照区政务服务大厅推行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双向寄递服务部署,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办事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公开公示情况。

      我分局广东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公示67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办事指南、公开办理事项受理范围、所需要的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为群众提供线上下载表格资料。通过完善网上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印发办事指南摆放在增城区出入境户政大厅、派出所户籍所、各警务室等供群众取阅,我分局的行政许可实施结果的情况已通过信用广州向社会公开。

      (三)监督管理情况。

      我分局分别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州增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举报投诉方式,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同时,我分局积极接受上级的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对外公开咨询投诉电话:110,020-82662270,此外,我分局聘请廉政监督员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我分局对群众投诉举报事项均做到按时受理,依法处理并及时回复。第一级是窗口大队内部自查;第二级由监督室、法制大队等业务部门组成临时检查监督小组,检查监督小组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进行不定期监督,及时处理各类涉审批服务的信访信息,从而保证审批事项的执法质量。通过检查,我分局未发现有错案,也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许可、审批情况。

      (四)实施效果情况。

      我分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已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效果,通过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创新便民服务措施,压缩审批时限以及缩减了审批材料,简化了审批流程,同时,增加双向寄递、送证上门等服务,实现行政审批零跑动办理,方便了行政相对人、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从而得到了行政相对人的高度认可,分局2019年满意度为99.99%。

      (五)创新的方式情况。

      为更好促进广州民营经济发展,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优质高效、公正公平、安全有序的营商环境,我分局进一步简化和加快以下8项行政审批事项材料和流程,努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一是集体户口的申报,对符合设立集体户口的民营企业申报集体户口时,无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即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办结时限从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二是人才办理出入境证件及签注,在我区民营企业服务的外省户籍人员,如属于优粤卡持有人,在广州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无需提供居住证。

      三是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核。对于民营企业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城市道路类型的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核,民营企业无需提供道路修复方案、交通流量评估报告等2项材料;对于“工程建设项目城市道路类型的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核”与住建部门“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在同一系统办理,审批流程实现“全网办”,当事人无需到公安机关窗口办理。

      四是民营企业办理公章刻制备案事项,将原来的“刻章”和“备案”2个环节合并为1个环节经营刻章企业在完成刻章后依托管理系统代企业向公安机关报送相关备案信息,无需再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民营企业刻章备案的办理时限压减为0.5个工作日。

      五是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事项,公安机关可通过省级共享平台或省级部门间数据接口获取保安服务公司备案信息,为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审核后,无需再亲自到公安机关备案,实现零跑动。

      六是精简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接入单位和网站备案事项中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网案材料,申请企业无需提交网络拓扑图、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情况,并把非交互式网站的备案审核时间从30日压缩至15日,使备案申请更便捷、更高效、更省时。

      七是技防企业相关资格申请,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批时限从原来的15日压缩至7日。

      八是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证申请实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行政许可审批“网上办”,申请单位可通过手机APP网上办理。

      2019年,我分局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在增江、富鹏等14个派出所建设了出入境自助办证点,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目前,我分局已实现全区派出所签注易自助设备的覆盖率达到100%。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

      我分局严格执行上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确保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的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础要素实现省、市、区、街(镇)四级统一,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重点要素相对统一,其他要素要符合规范。我分局建立和完善“事项管理部门制定机制为纲、窗口校核为主、群众反馈为辅”的事项标准化管理机制,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统一管理,对新增、变更、下放、取消和公开的事项实行动态调整,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管理,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逐一明确“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性质表述。我分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现已实现标准化,只要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到现场办事均能一次办好,受理窗口无退件。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在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过程中,我分局存在以下不足:

      改革中部门之间统筹、衔接、协调不够,实际操作还不够规范,部分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我分局将继续加强与其他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持续开展窗口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从而提高履职创新能力,有效推进各项改革落实。

      部分行政审批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工作重视不够,造成审批不及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继续抓好各行政审批部门前置审批工作,实行行政审批预审批制度,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便利条件。

      企业及一些办事群众还未转变“先照后证”意识,对“放管服”改革宣传培训有待加强。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改革政策需要社会群众广泛知悉、共同遵守,因此,需由上级部门在宣传、培训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以适应推进改革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针对存在问题,我分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现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继续全面梳理区级审批服务事项(含“十统一”工作目录中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其他事项三类),按照“四个一”要求,最大程度实现便民利民。

      (二)全面着力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标准化、“减证便民”行动等重点任务的落实。

      (三)进一步依托智慧警务、智能咨询、企业事项“指尖办”和双向寄递等举措,加强服务窗口监督管理,多方位持续推出服务群众、惠及企业的便民利企措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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