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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2017-03-2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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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6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第一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

        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

         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能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区政府主管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的工作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创新、专利、工业、信息化、节能降耗、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区相关政策、规划、计划、管理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创新、专利、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拟订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实施。研究制定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研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体系的建立;编制实施工业产业导向、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军民融合发展;

    (三)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并预测预警;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预警、预测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和相关重大项目建设;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的延伸服务业和相关科技支撑服务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指导、推动产学研联合、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参与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五)负责广州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的申报与管理;负责本区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批与经费的安排使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组织申报;负责本区科技成果鉴定的组织、登记、推广,科技进步奖的组织评审和广州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资料审核工作;负责行业核心创新平台建设的实施及管理;负责企业研究开发经费税前扣除申报核准工作;负责科技孵化器登记、认定、绩效评价工作;负责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助工作;负责广州市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工作;负责科技金融及科技企业“新三板”上市培育工作;负责全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六)负责广州市级以上科普项目、科普基地的组织申报和增城区级科普基地的认定;负责全国科技活动周、省科技活动月的组织策划和实施;负责科技相关政策宣传工作;负责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推荐和本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自然科学类)的初审;负责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及科技技术培训;负责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科技招商工作;承担区科技兴区暨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担区科技装备动员办公室工作;

    (七)负责全区促进发明创造和专利运用工作;做好专利统计工作;管理、监督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组织重大专项技术实施;负责各级专利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专利资助工作;指导本区的专利信息和服务工作,推进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管理和规范专利市场;负责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评估机构的设立进行备案和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工作,指导专利中介机构和专利许可贸易中的有关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激励专利发明、促进专利技术交易和产业化、专利发展评估考核、开展专利质押融资;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承担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八)组织协调全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负责全区专利行政执法,查处专利违法行为,包括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查处滥用专利权的行为、查处未依法取得专利服务的执业资质或者资格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专利服务的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全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负责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

    (九)编制和实施近期有序用电工作方案,监控和协调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电力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成品油和煤炭等重要物资的调控,监督管理煤炭经营工作;

    (十)推动全区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节能评估和节能考核工作;指导推动本地区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组织企业申报节能专项资金;指导企业开展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贯彻落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和措施,推动辖区企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宣传工作;

    (十一)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按规定程序办理需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的措施和建议;

    (十二)负责产业政策的指导和落实,组织开展产业转移和优化升级,大力构建我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做好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工作;做好企业情况综合工作;协调、指导镇(街)、相关行业商会的工业经济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牵头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组织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综合汇总全区信息系统年度投资计划,审核区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

    (十四)负责大数据收集、研究、规划和应用;指导和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统筹全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含电子政务网络、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信息资源公开服务体系、基础信息资源库、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助推进国家、省、市、区重点信息化工程;

    (十六)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协调政府部门、重点部门做好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七)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负责本区辖区内无线电频率、无线电台(站)、业余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的审批,核发无线电台(站)执照;负责本区辖区内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征收和无线电台(站)年度检验工作;负责组织本区辖区内的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军民结合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按管理权限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25项;

    (二)行政许可1项;

    (三)行政强制11项;

    (四)行政征收1项;

    (五)行政检查3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3项;

    (八)行政确认0项;

    (九)行政奖励0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8项。

     

     

     

     

     

     

     

     

     

     

     


    第二部分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1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5

    0

    0

    0

    0

    0

    0

    0

    5

    0

    2

     

     

     

     

     

     

     

     

     

     

     

    3

     

     

     

     

     

     

     

     

     

     

     

    ……

     

     

     

     

     

     

     

     

     

     

     

    合计

     

     

     

    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1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0

    0

    0

    0

    0

    2

     

     

     

     

     

     

    3

     

     

     

     

     

     

     

     

     

     

     

     

     

    合计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

     

     

     

     

     

     

     

     

     

     

     

     

     

    3

     

     

     

     

     

     

     

     

     

     

     

     

     

    ……

     

     

     

     

     

     

     

     

     

     

     

     

     

    合计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

    (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宗数

    1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0

    0

    71

     

     

    2

    312

     

     

     

    10

    2

     

     

     

     

     

     

     

     

     

     

     

     

    3

     

     

     

     

     

     

     

     

     

     

     

     

    ……

     

     

     

     

     

     

     

     

     

     

     

     

    合计

     

     

     

     

     

     

     

     

     

     

     

     

    说明:

    1. “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 “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 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三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5宗,罚没收入0元。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0宗,予以许可0宗。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次,征收总金额0元。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71次。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0次,涉及总金额0元。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2次,给付总金额312元。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0次。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次。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奖励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奖励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 10宗。

    本部门2016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本部门2016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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