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人社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人社局概况
一、区人社局主要职能
二、区人社局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区人社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区人社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区人社局概况
一、区人社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拟订统筹本区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等院校和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境外人员到本区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符合区产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
5.负责建立统筹本区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含城乡社会医疗保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工年金制度。
6.负责区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体系。
7.负责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聘员管理工作。
9.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管理;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评价和培养;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10.拟订人力资源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1.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实施统筹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3.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统计;牵头组织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科学技术研究与交流合作。
14.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能为:
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划、政策、制度和执法规范;查处劳资纠纷案件和处理劳资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体系;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承办对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事宜;指导和监督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监察工作。
二、人社局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171项;
(二)行政许可6项;
(三)行政强制0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检查6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9项;
(八)行政确认8项;
(九)行政奖励0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40项。
(以市、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区人社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人社局2016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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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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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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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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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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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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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许可证、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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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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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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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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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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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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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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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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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劳动保障
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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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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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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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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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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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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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人社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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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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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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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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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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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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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许可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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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许可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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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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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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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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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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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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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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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人社局2016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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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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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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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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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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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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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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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存款、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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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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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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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存款、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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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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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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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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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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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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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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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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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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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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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人社局2016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 “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 “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 “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三部分 区人社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63宗,罚没收入8.01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1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1.59%;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1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100%。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38宗,予以许可38宗。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无。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无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322次。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无。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103万次,给付总金额19884万元。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841次。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31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3.68%;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9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13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1.54%;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1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7.69%,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19%。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