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
行政执法数据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能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主管城市管理的工作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能为:
(一)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工作,拟订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开展城市管理及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参与跨镇(街)执法;
(四)负责调配上级划转我区的城市管理资金;督促、指导镇(街)制订城市管理年度经费预算与实施;统筹使用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城管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拟定环境卫生服务收费标准;
(五)负责城镇燃气的监督管理。负责主管本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全区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六)负责全区市容景观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区市容景观的综合整治;
(七)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统筹全区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负责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受纳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统筹管理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负责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
(十)负责影响全区、跨区域重大的环卫设施建设,指导各镇街和部门对中小型环卫设施建设;
(十一)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大案件进行审理;
(十二)负责组织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考核工作;
(十三)组织制定城市管理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行业协会工作,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十五)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调研工作;
(十六)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宣传教育、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员的培训工作;
(十七)配合与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卫生、城管执法等方面保障工作;
(十八)履行其他法定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368项;
(二)行政许可5项;
(三)行政强制5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检查0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0项;
(八)行政确认0项;
(九)行政奖励0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4项。
第二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
1 |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 管理局 | 0 | 764 | 0 | 0 | 0 | 0 | 0 | 0 | 764 | 2140.59484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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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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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64 | 2140.594847 |
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
1 |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 | 7 | 7 | 6 | 1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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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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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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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 | 7 | 6 | 1 | 0 |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1 |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 | 0 | 301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01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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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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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16 |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
1 |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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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 “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 “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 “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三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764宗,罚没收入21405948.47元。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7宗,予以许可6宗。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3016宗。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2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00066%;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1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5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00033%。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征收职权。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检查职权。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裁决职权。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给付职权。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确认职权。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奖励职权。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16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本部门2016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