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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2017-03-2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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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

    行政执法数据

     

      

     

    第一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能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主管城市管理的工作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能为:

    (一)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工作,拟订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开展城市管理及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参与跨镇()执法;   

    ()负责调配上级划转我区的城市管理资金;督促、指导镇()制订城市管理年度经费预算与实施;统筹使用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城管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拟定环境卫生服务收费标准;

    ()负责城镇燃气的监督管理。负责主管本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全区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负责全区市容景观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区市容景观的综合整治;

    ()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负责统筹全区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负责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受纳的监督管理工作;

    ()统筹管理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负责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

    ()负责影响全区、跨区域重大的环卫设施建设,指导各镇街和部门对中小型环卫设施建设;

    (十一)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大案件进行审理;

    (十二)负责组织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考核工作;

    (十三)组织制定城市管理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行业协会工作,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十五)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调研工作;

    (十六)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宣传教育、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员的培训工作;

    (十七)配合与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卫生、城管执法等方面保障工作;

    (十八)履行其他法定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368项;

    (二)行政许可5项;

    (三)行政强制5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检查0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0项;

    (八)行政确认0项;

    (九)行政奖励0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4项。

     

     

     

     


    第二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1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

    管理局

    0

    764

    0

    0

    0

    0

    0

    0

    764

    2140.594847

    2

     

     

     

     

     

     

     

     

     

     

     

    3

     

     

     

     

     

     

     

     

     

     

     

    ……

     

     

     

     

     

     

     

     

     

     

     

    合计

    764

    2140.594847

     

     

     

    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1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

    7

    7

    6

    1

    0

    2

     

     

     

     

     

     

    3

     

     

     

     

     

     

    ……

     

     

     

     

     

     

    合计

    7

    7

    6

    1

    0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

    0

    3016

    0

    0

    0

    0

    0

    0

    0

    0

    0

    3016

    2

     

     

     

     

     

     

     

     

     

     

     

     

     

    3

     

     

     

     

     

     

     

     

     

     

     

     

     

    ……

     

     

     

     

     

     

     

     

     

     

     

     

     

    合计

    3016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

    (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宗数

    1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

    0

    0

    0

    0

    0

    0

    0

    0

    0

    0

    0

    2

     

     

     

     

     

     

     

     

     

     

     

     

    3

     

     

     

     

     

     

     

     

     

     

     

     

    ……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 “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 “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 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三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764宗,罚没收入21405948.47元。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7宗,予以许可6宗。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3016宗。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2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00066%;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1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5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00033%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征收职权。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检查职权。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裁决职权。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给付职权。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确认职权。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奖励职权。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16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本部门2016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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