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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2017-03-2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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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概况

      一、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主要职能

      二、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概况

      一、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主要职能

      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广州市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以下简称文体旅游)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本区有关管理政策、规定和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规划文体旅游设施建设;规划、协调文体旅游产业的发展和投资方向;贯彻实施文体旅游体制改革。

      (二)负责全区文体旅游的行业管理;指导文化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归口管理全区性重大公共文体旅游活动;负责全区文体旅游市场经营项目的行政审批、机构设立初审、经营许可证核发、营业执照备案和管理监督;负责研究文体旅游市场发展态势,监督管理文体旅游市场,组织实施文体旅游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文体旅游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管理全区对外文体旅游工作的审查申报。

      (三)负责制定区级文化活动制度,承办上级文化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文化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室)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征集、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四)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指导文物的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的管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五)协助党委宣传部门把握舆论导向,指导、监督、协调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监管广播电视、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初审和监管工作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六)负责对全区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印刷业(含包装装满印刷业及其它印刷业);负责全区设立出版物(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零售单位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区著作权工作,查处或协助查处重大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协调著作权纠纷。

      (七)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监督体育竞赛工作。

      (八)承担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责任,组织指导旅游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九)负责全区文体旅游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管理及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州市增城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为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直属行政执法机构,以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的名义对属地文化市场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主要职责是:依法制定本区社会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扫黄打非”工作计划;承担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查处营业性演出活动和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电子游戏、游艺娱乐、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和体育项目营业性经营活动及体育器材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内(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刊、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销售活动和印刷(含打印、影印、复印)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和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查处体育经营场所(含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对全区旅游市场的稽查工作;会同公安、卫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旅游市场实行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等;牵头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牵头指导、监督全区文体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二、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245项;

      (二)行政许可38项;

      (三)行政强制1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检查3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0项;

      (八)行政确认1项;

      (九)行政奖励0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28项。

      第二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2016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2016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2016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 “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 “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第三部分 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5宗,罚没收入11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96宗,予以许可181宗。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次。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0次。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裁决总数0次。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0次。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0次。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次。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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