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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征求证明事项清理结果意见的情况说明

    2018-11-06 来源: 区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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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8﹞29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穗府法函﹝2018﹞1536号)的部署要求,区法制办牵头起草了《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征求证明事项清理结果意见的公告》,根据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与过程

      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3日期间,区法制办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征求证明事项清理结果意见的公告及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1条,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意见主要内容
    采纳
    情况
    1 建议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事项中的企业资信证明通过申请人承诺实现,被申请人可加强监管,申请人不再去其他单位开证明。 已采纳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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