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文罚字〔2014〕第01号(广州市增城金龙马网吧)
增文罚字〔2014〕第01号 | |
案件名称 | 未按条例规定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行为 |
当事人 | 广州市增城金龙马网吧 |
法定代表人 | 徐显发 |
主要违法事实 | 2014年1月23日下午,增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广州市增城金龙马网吧进行日常检查,现场发现该网吧23号机的上网消费者在浏览色情淫秽电影,执法人员依法拍照取证并通知辖区派出所警员到现场协助调查处理。2014年1月26日上午当事人接受调查询问,对该网吧未按条例规定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行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违反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增城市文体旅游局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14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