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当前位置:

    增文罚字〔2016〕第01号(广州市增城盛大网吧)

    2016-08-12 来源: 本网
    【字号: 分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增文罚字〔2016〕第01号

    案件名称

    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当事人

    广州市增城盛大网吧

    法定代表人

    熊伟民

    主要违法事实

    2016年6月28日16时,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广州市增城盛大网吧进行日常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发现视频区的C110和C111号机上网的消费者是未成年人,现场取证后,依法分别对C110和C111号机的上网消费者进行了询问并记录,并向当事人开具了《调查询问通知书》, 2016年6月29日上午当事人接受调查询问,对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并上网消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行政处罚的依据

        违反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

    停业整顿并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停业整顿并在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文体旅游局

    作出处罚的日期

    2016年8月10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