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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1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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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现公布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创新工作举措,强化指导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依托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及时更新本单位组织机构、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全年制定并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针对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发布政策解读37件,其中文字解读25件、图文解读6件、音视频解读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公众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5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办结64宗(另有1宗转下年度办理)。今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2宗,结果均为维持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执行信息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正确性、保密性,定期做好信息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统一规范网站各个栏目板块的建设,完善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和集约化平台升级改造,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与服务体验。为更好服务企业群众,本年度我区利用政务“云窗口”的优势,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上线增城政务“云窗口”,公众经提前预约,即可到附近的“云窗口”智能终端前实现和“当面提交”相同的受理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上级部署工作要求,动态优化调整政务公开考核事项和评分标准,定期对区属部门、镇街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结果进行检查,并将相关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现“以考核促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0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

    1

    1

    0

    0

    3

    6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0

    1

    0

    0

    0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1

    0

    0

    0

    3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59

    1

    1

    0

    0

    3

    6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不足: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平台整合力度不够。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培训指导,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同时,强化平台技术保障,加大整合力度,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其他平台数据融通,确保基层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取得实效,提高公众获取信息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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