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布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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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1300
电话号码:826121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利。
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持续增强责任意识,围绕重点领域、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优化审批办事服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方面,及时、有效、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22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条,政策解读类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3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2条,招投标类信息21条,指南类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其他信息108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的工作。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意见,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我局2023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邮寄申请1件、网上申请14件。已办结15件,结转至2024年办理1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标准有序做好各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形成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共同推进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情况。我局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务信息。结合公众获取信息的特点和习惯,充分利用了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增城日报、广州日报、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创新公开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及时报送和发布水务领域的工作信息,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提高信息公开的有序性、高效性和便民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区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行及时的调整和优化,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数量和质量仍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仅采用了语音和文字形式,不够生动和具体。
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的内容。结合新时代的新要求,针对重点、热点问题,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利用和发挥好各种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建设阳光政务。二是细致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在文件制作过程中更加严谨选取公开方式,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持续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信息公开,严把质量关。三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存在形式较为单一的问题,进一步深入挖掘,丰富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业务培训。针对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业务办理,结合省、市、区的最新要求,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公开的意识,切实提升业务水平,保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五是强化监督监管考核。落实工作部署,定期组织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查漏补缺并纳入考核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