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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2 来源: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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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力度和时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托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2023年以来,发布公开政务信息249条,其中主要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类74条,工作动态51条,部门文件38条,财政预决算22条,住房保障类14条等。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392宗;行政处罚12宗(含2022年转结2宗);行政事业性收费8.0899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广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引及相关文件汇编》等文件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3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9宗(含上年结转20宗),办结507宗,已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依规予以答复,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根据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动态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安排专人及时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更新和调整,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做到目录标准化和内容规范化。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要求,集中梳理了自发布以来在广州市政策文件库的文件,及时撤回清理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数据,确保政策文件库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充分依托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借助媒体宣传平台,今年在《增城日报》、增城融媒体中心、新快报等主流媒体发布工作动态信息30余条,进一步提高住建工作透明度。在政务服务中心等窗口部门设置信息取阅区,及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及宣传,并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咨询和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落实三级人员名单,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与区府办、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沟通,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完善工作机制。主动公开办公电话和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08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6

    3

    0

    0

    0

    0

    5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7

    1

    0

    0

    0

    0

    2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0

    0

    0

    0

    0

    0

    4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0

    0

    0

    0

    0

    0

    7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7

    2

    0

    0

    0

    0

    10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5

    0

    0

    0

    0

    0

    3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0

    0

    0

    0

    0

    13

    (七)总计

    504

    3

    0

    0

    0

    0

    50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2

    0

    0

    0

    0

    0

    3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1

    1

    0

    5

    5

    0

    0

    2

    7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是有不完善的地方,主要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公开工作任务和要求,切实抓好任务梳理、细化、审核、发布、检查、督促等各环节工作,促进工作规范化。二强化业务培训,拓宽公开渠道。对我局信息公开经办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回复规范作进一步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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