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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0 来源: 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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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编制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可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园圃路52号,邮编:511300,电话:020-826121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交通运输局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在增城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服务建设型政府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答复效率,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2023年10月,为进一步保障广汕铁路增城段开通运营,区交通运输局通过中英文对照方式对《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增城段)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进行译文解读,及时做好相关保护区政策解疑释惑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区交通运输局围绕法治社会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等,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平台,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176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60条,包括:1.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2条;3.动态类信息35条;4.财政预决算信息18条;5.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篇;6.其他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区交通运输局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实现提升办理效率、规范办理答复。2023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7宗,包括:1.线上申请16宗;2.线下申请1宗,其中重复申请1宗,撤销申请2宗,无法提供3宗,不予公开2宗,按要求答复公开8宗,部分公开1宗,平均办理天数为11个工作日,本年度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变更20日内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公开,保证政府信息的时效性;根据要求调整2022年部分文件有效性并在网站公布;确保时效性强的通知公告当天公开,2023年发布涉及交通方面的通知公告共46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完善网上服务窗口建设,推动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停车场经营管理和货运代理等154项清单“一站式”在线申办,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梳理及完善,进一步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落实三级人员名单。在网站明显位置提供联系电话、邮箱、投诉电话、地址等信息,同时利用好线下公告栏公布相关信息。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做好信访管理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共受理12345投诉或建议案件11639单,完成率100%,满意率达95%以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9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交通运输局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取得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强化。各科室、下属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与社会公众有关的重大政策及重要决策的信息未得到充分公开,导致社会公众对我局工作了解不够及时和全面。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时效性有待提高。由于个别业务部门不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明确申请人要获取政府信息具体内容且未及时进行沟通,导致信息回复时效性长。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区交通运输局持续改进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树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明确政府信息内容公开主体责任和要求,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有序落实,保障社会公众对交通道路运输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提高政府信息答复时效性。加强业务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办理答复流程等相关学习培训,强化部门之间有效沟通与协作,提高干部职工对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效率水平,进一步缩减答复时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增城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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